湖北武汉,一女大学生网恋,和对方在一起半个月,发现对方谎话连篇,连身份证都是假的

小贝侃法 2024-01-08 13:40:06

湖北武汉,一女大学生网恋,和对方在一起半个月,发现对方谎话连篇,连身份证都是假的。女大学生提出分手,万万没有想到,对方求复合遭拒后,竟然用偷拍的私密照片向她索要600元前期的花费。还称:“只要我该拿的,你报警也行!”

据悉,今年5月份,女大学生小悦在一个兼职群里认识了一名男子,男子自称田某,也是大学生,两人聊得比较投缘,随后没多久就在一起了。

可令小悦没有想到的是,在一起后,她发现男子竟然持有两个完全不同的身份证,再三追问之下,男子又称自己不是田某,而是史某,同时还说自己只是高中毕业。

小悦说,见面的时候感觉男子在给她画大饼,并不真诚,后来发现他满嘴谎话就分手。可谁知,分手没多久,男子提出复合,她拒绝后,男子竟然用偷拍的私密照来“敲诈钱财”。

双方聊天记录显示,该男子称自己拍了小悦的照片,威胁说要发给她家人,“发给你希望你不要哭,直接给钱,只要我该拿的,问你吧(爸)要点。”随后他发了一张照片并撤回。

对此小悦并没有妥协,表示要去派出所报警,对方称“无所谓了,你报警也行。” 小悦介绍,男子是觉得给她花了些钱,现在想要回去。但是她表示,对方除了请她吃过几次饭,此外并没有太大花销。

据悉,随后该男子还多次打电话骚扰小悦,小悦精神上受到了不小的折磨。目前小悦已经报警。

···

谈一场恋爱,结果却遇到这种懊糟事,着实是令人唏嘘!小悦的案件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网恋有风险,奔现更要谨慎!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恋爱过程中,男子请客吃饭,在小悦身上的花费,在分手后,能否要求小悦返还?

答案是否定的!

从法律上来说,情侣之间请客吃饭、共同旅行、逢年过节一方为另一方购买的礼品,一般视为为了增进感情的一般赠与行为,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类赠与物,一旦财产发生转移,是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的。

2、男子拿小悦的私密照要挟小悦退钱的行为是否违法?

男子在法律上并没有权利要求小悦退钱,强行要求小悦退钱的行为其实就是非法占有。

而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是又实施了拿小悦的隐私照进行威胁的手段,这种行为已然构成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行为有违法和犯罪之分。

前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后者依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以上为起点。

具体到本案,涉案金额为600元,涉事男子需要受到治安处罚。

3、还应当注意的是,使用假身份证也是违法行为。

《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1000元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而如果男子当真失去理智将小悦的隐私照片散布给他人,还会侵犯小悦的隐私,甚至于构成犯罪!

因而在此劝男子理性一点,及时收手,切莫因为一时糊涂,酿成不可挽回的恶果,害人害己!

0 阅读:135
小贝侃法

小贝侃法

小贝与大家分享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