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以10元每小时的价格雇佣了一名女子来家打扫卫生,期间,见色起意,将女子推入卧室,强令女子观看不雅视频,欲与女子发生关系。女子吓坏了,当即反抗挣脱逃离后报警。随后男子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男子辩解:“是求奸,不是强奸!”(来源:裁判文书网)
16岁女学生孙某,暑假期间想兼职赚点生活费,事发当日,她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帖子,称:“本人女,学生党一枚(已成年),想找一份暑假兼职”。
近6旬的男子曹某看到孙某的帖子后主动联系了孙某,询问孙某能否来家为他打扫卫生,随后,双方相互加了微信,并谈好一个小时10元钱,约定好时间。
而后孙某如约前往曹某家中搞卫生,干了没一会,曹某就让她坐在沙发上休息,拉着她聊起了天,起初孙某也没觉得有什么,谁料,她后来准备起身再次去干活时,被曹某推入卧室。
孙某一时间有点害怕,连忙说外面的活还没干完,而曹某却抱住她不让出去,还打开手机说有东西要给她看,不看不能走。
孙某被曹某抱得死死的,回头瞟了一眼,看是有色视频,顿时有羞又怒,把头扭开并用手捂住脸。
曹某见状掰开孙某的手,后见孙某挣扎中,拿起一个烟灰缸想要砸他,松开了手。孙某也趁机从曹某家中跑了出去。
孙某随后给物业打了电话,物业来了几个人把她送到楼下,后被曹某骑车追上。
曹某塞给孙某100块钱,要求孙某删掉他的联系方式。孙某表示已经删了,没有要钱,匆忙跑回了家。
到家后,孙某向父母说了这事,其父母听后怒不可遏,带着孙某到派出所报了警。
警方随后传唤曹某,曹某入室供述了事情的经过。
警方认为曹某违背孙某的意愿,采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
而因为孙某的反抗,最终未能得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的犯罪未遂行为。遂以强奸罪将曹某逮捕并移交检方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起诉后,对孙某提取公诉。
法庭上,孙某翻供,他表示并没有强奸孙某的意思,也没有推孙某进卧室,强迫孙某看有色小视频。
其辩护人则指出,曹某的搂抱行为是一种试探性的求奸行为,播放有色小视频是一种猥亵行为,曹某的行为没有达到孙某不敢反抗、不能抗拒的压制性强制手段,认为曹某的行为属于猥亵,不构成强奸。
法院怎么判?
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曹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想要和孙某发生关系,强迫孙某看小电影等事实,现如今翻供,却没有任何的正当理由,结合被害人孙某的陈述、证人证言、提取的有色小视频等证据,相互印证一致,足以认定上述事实。
曹某主观上有和孙某发生性关系的意图,客观上违背孙某的意愿,采取了搂抱、强迫观看视频等方式实施犯罪,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强奸罪对其定罪处罚。
《刑法》第236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本案中孙某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从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判处曹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最后,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一方面提醒广大朋友们,色字头上一把刀,切不可违背妇女的意义。
另一方面来说,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尤其是学生,兼职赚钱可以,但是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牢记防人之心不可无!

华凯科技
必须判刑
沁汜
每小时10元,一天8小时,只要80元。现在哪里还有80元一天的清洁工,至少400元一天,每小时至少50元。所以这个故事是假的,是瞎编乱造的。
爱人民 回复 01-11 06:10
我们这二个人,三室房子一天三百,年底贵点儿
乡村风云1号 回复 01-12 16:56
学生做个兼职赚点零花钱而已
可黄可绿
那些技师都可以把牢底坐穿
用户10xxx06
应该弄一个电脑联网,把法律条款和犯法罪证和一切有关条件一同输进去,然后,用电脑统一判刑,避免同一样的案件,由于审判员因素而出现不同判罚!
方QiAnG 回复 01-11 09:18
这个点子,好!!
张满月 回复 01-12 04:57
但是电脑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研判的功能,程序代替不了人脑
热衷瀏珊
割了吧
杀猪的汉子
10块钱一个小时?你它良的以为现在还是90年代吧!
老飞新手
强奸未遂,一样犯罪。
用户12xxx97
求奸不成,求仁得人
ztw
新名词![害羞][害羞][害羞][害羞][害羞][害羞]
笑看人生
判的太重。
那时浮华染流年
以前一个安徽保姆惠凤。。。
lmhbkn
流氓罪强奸犯
还是胖子
16岁?[狗头],,
浪人
这也叫强奸?不会编就不要乱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