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气愤!”陕西西安,女子坐出租车不给钱,司机报警无果后曝光女子,万万没想到,女子竟然公开发视频辱骂司机没本事,还叫嚣:“已经习惯了,爱咋整咋整,还历练了我的成长”。(来源:星视频等)
据悉,一名出租车师傅晚上拉了一名女子,到达目的地后,共产生135.1元的费用。出租车师傅询问女子是微信还是支付宝付款,怎料女子直接来了一句,“我没有钱”。
出租车师傅当时都怒了,质问女子没钱坐什么车,后与女子理论未果,于是选择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出租车师傅见女子仍然赖着不给钱,直接拍视频,发给同行,提醒大家注意这名女子,坐车不给钱,以后见到不要拉。
结果,群里不少同行表示认识她,被她坑过,表示她拦车绝对是不会停的。
对此,涉事女子事后还发视频,全程嬉笑,回怼出租车师傅,称:“傻*出租车司机,你当时要吗!你现在跟我要啥吗?只能怪你没本事!别在世上活了!”“我倒反而也习惯了,他爱咋整咋整,这样历练了我的成长!”“我就斗吗!斗不过我就找警察,我就找相关部门,再处理不了我就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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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脸皮真厚啊!还历练成长!”“自己有错,还要找警察恶人先告状?哪里来的底气!”“没钱就没办法治她了?”“一看就没有遇到过狠人!”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民法典》第813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具体到本案,女子乘坐出租车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建立客运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车司机将女子安全送到目的地,女子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无正当理由,具有支付相应的费用就属于违约行为。
其次,从女子的言语来看,女子一开始就没有付款的意愿,其利用出租车先乘坐再付钱的规定,坐完车后以没有钱逃避付款责任的行为,不能简单地定义成民事纠纷,符合强拿强要的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涉事女子发视频公然辱骂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同样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涉事女子具有两项治安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再次,如果女子并不是第一次这么做,或者获利颇多,还有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的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最后,涉事女子不讲诚信、践踏法律底线,不以为耻也就罢了,还反以为荣,着实是无法无天,对于这样的人,不严惩着实是难以平民愤!
建议相关部门主动介入,好好教育教育!

神队友
公安交通分局把她刑拘了,当时还号召受害人都去报案。做生意的都想和气生财怕事,这种无赖子还是报案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