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败了!”山东聊城,男子驾车被撞,与对方达成私了。后因路人报警,被先到的事故

小贝侃法 2024-01-05 12:29:09

“交警败了!”山东聊城,男子驾车被撞,与对方达成私了。后因路人报警,被先到的事故科工作人员要求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男子因受伤疼痛难忍,于是打车离开现场前往医院治疗,结果因没有主动报警,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被交警以逃逸为由,罚款2000元。事后男子不服,将交警队告上法庭!(来源: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该案发生在2020年4月。事发当日早晨4点多,男子权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出门办事,行至一十字路口时,与苏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后经协商,双方选择私了,由苏某赔偿权某1.1万元后,两人均不再报警处理。

谁料,两人虽然没有报警,但是路人却报了警,而在苏某向权某支付完1.1万元后,交警事故科工作人员便赶到现场。事故科工作人员将两人车辆拖走,后叮嘱二人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苏某见状离开现场,权某感觉到左肋处疼痛难忍,给家人打电话求助,在现场等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了,于是拦了个出租车也离开现场,前往医院治疗。

结果,交警赶到现场,发现权某、苏某两人都已离开,没有拨打报警电话,未告知去向,也未留下联系方式,认为权某与苏某均属于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99条第1款第3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交警随后分别对权某、苏某进行了处罚,其中权某被罚款2000元。事后,权某不服,于是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对自己的处罚。

法庭上,权某认为,第一、自己没有酒驾,只是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感觉不适并及时去就医。

第二、处理事故的人员在长达40分钟的时间内并未到达现场。

第三、在住院后已经报警,接警人员告知自己已有人报警。

认为自己并无逃逸的故意,不应当按照逃逸处理。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属实,权某向法庭出示了事故发生1个小时后入院检验报告单及付费凭证,以及苏某的转账凭证、与苏某、医院医生的录音等证据。

而面对权某的控诉,交警队则认为:

第一、权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保护现场,也没有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在事故科要求现场等待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现场,就属于逃逸行为。

第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4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事故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立即报警,不适用自行协商。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绿化带损失450元,该事故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伤亡的,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权某如果确实伤情严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而不应自行离开现场。

认定对权某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法院最终是怎么判的呢?

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权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是否属于弃车逃逸。

认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在案证据显示,权某与苏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均未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后权某收到苏某转款后,在事故发生1个多小时后到医院治疗。交警在找到权某对权某进行询问时,权某也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

法院认为,从主观上来讲,权某是误以为事情已经解决,而离开现场,没有逃逸的故意,从客观上讲,权某是去就医,也没有逃逸的行为!

故而交警队以权某交通肇事弃车逃逸为由对权某作出的行政处罚,主要证据不足。

故此,撤销了交警队对权某的处罚,并判50元案件受理费由交警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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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趁孩子睡着再说

趁孩子睡着再说

15
2024-01-06 15:37

说聊城那个我是认可的。扣12分。前面限速80,刚提起来速度忽然改40了

夏雨 回复 01-06 17:37
现在好多了,以前到处是这种的,105国道聊城路段好多,现在很少了…

是不是我

是不是我

8
2024-01-05 13:37

这些色孩子

措施

措施

3
2024-01-08 23:47

哈哈哈哈

随机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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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4-01-09 12:04

于欢的故乡大冠县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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