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对峙警方被路虎车主撞翻 郑州路虎车主撞翻持刀对峙男子!是正当防卫还是越界?法律边界要分清 2025年11月12日,河南郑州某街道银行门口的一幕让全网揪心:一中年男子手持长刀,与五六名民警激烈对峙,情绪失控间不断威胁,现场局势剑拔弩张、僵持不下。危急时刻,一旁黑色路虎车主的操作引发热议——他先倒车为民警让出抓捕空间,随后瞅准时机猛踩油门,径直将持刀男子撞翻,民警顺势上前成功制服,涉事男子被120送医后无生命危险,目前警方尚未公布其持刀对抗执法的具体原因。 车主的行为到底该如何定性?是值得点赞的正当防卫与见义勇为,还是存在法律风险的越界行为? 从法律逻辑来看,车主的核心行为完全契合正当防卫与见义勇为的核心要件。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安全,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时持刀男子手持凶器对峙民警,不仅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紧迫威胁,周边过往群众也面临潜在危险,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车主并非单纯冲动行事,而是先让开抓捕空间、再精准把控时机,目的是制止侵害、协助执法,主观上无伤害故意,客观上有效化解了危险,符合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保护他人权益”的本质,更契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 但必须明确的是,正当防卫与见义勇为并非“无限免责”,法律对防卫限度有着明确界定。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就规定,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仅可减轻或从轻处罚。本案中车主的幸运之处在于,仅造成对方受伤且无生命危险,若在男子被撞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仍继续撞击,就可能从“制止侵害”演变为“额外伤害”,届时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还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现实中类似案例早已给出警示:此前山西一司机驾车撞击持刀行凶者,因始终针对“正在行凶”的不法侵害,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并拟申报见义勇为 ;但如果防卫行为超出“制止侵害”的必要范围,比如对方已投降或失去行动能力仍持续攻击,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郑州这位路虎车主的初衷值得肯定,危急时刻的挺身而出彰显了社会正气,但这起事件更该成为一次法治科普:见义勇为需要勇气,更需要把握边界。法律鼓励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但“适可而止”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制止侵害的目的达成后,就应移交执法机关处理,切勿因一时冲动突破法律底线。 点赞正义之举,但更要坚守法治边界。愿每一次挺身而出都有法律护航,也愿每一位勇者都能在守护正义的同时,守住自身的合法权益。 。
男子持刀对峙警方被路虎车主撞翻 郑州路虎车主撞翻持刀对峙男子!是正当防卫还是越界
自在聆听鸟语
2025-11-13 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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