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狗咬人命案北京李圣律师辩护意见拆解 黑暗中的反抗,就是正当防卫的光 2025

自在聆听鸟语 2025-11-18 14:07:51

山西狗咬人命案北京李圣律师辩护意见拆解 黑暗中的反抗,就是正当防卫的光 2025年11月17日,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律师在山西长治“狗咬人命案”庭审中提交的万字辩护词《黑暗中的反抗,就是正当防卫的光》,引发全网热议。这起案件并非简单的“狗咬人”纠纷,而是关乎家庭尊严、住宅安全与法律正义的生死较量。 悲剧起点:管理失职酿成血案 2025年1月30日,申某良之子申某浩被郭某刚家的狗两次咬伤。狗主人郭某刚一家不仅拒绝道歉,还辱骂申家:“潞城数你厉害了”,并扬言“我晚上回去自己处理,你们派出所等接打架电话吧!” 李圣律师指出,狗主人的管理失职(狗绳长度存疑、未有效约束烈性犬)是悲剧的根源。当动物成为施暴工具,饲养人的过错就转化为“持续的不法侵害”。申某浩摔狗,不是“报复”,而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的本能自救。 生死时刻:9人持械破门,3人退守家中 当晚7时许,郭某刚妻子赵某晖带领9名亲属,持铁锹、砖石、剪刀,暴力破坏申家门锁,强行闯入住宅。他们砸破19块玻璃,高喊“今晚非弄死你们全家”,对申某良一家三口围殴。 现场一片漆黑,申某良被打至鼻骨骨折,退无可退。慌乱中,他摸到窗台上的剔骨刀,胡乱挥刺,最终导致郭某刚左股动脉破裂身亡。 李圣律师痛陈:“法律不能苛求一个在黑暗中被9人围殴的父亲,必须精准避开动脉!”这不是“故意伤害”,而是“特殊正当防卫”——面对多人持械入室行凶,任何反抗都是合法的。 法律的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李圣律师的辩护词直指司法核心: 1. 不法侵害已升级为“行凶”: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多人持械围殴,威胁“弄死全家”,完全符合《刑法》第20条第3款“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凶”! 2. 防卫行为完全合法:侵害正在进行,申某良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反抗,在9对1的绝境中,随手摸刀未超过必要限度。 李圣律师引用“昆山反杀案”对比:于海明追砍数刀仍被认定正当防卫,而申某良仅“胡乱挥刺数秒”,为何不能被宽恕? 社会的拷问:如果换作是你 李圣律师在辩护词结尾发问:“当暴力侵入家门,当黑暗吞没理性,一个公民的本能防卫,便成了法治的最后火种。” 如果今天,有人砸开你家的门,拿着铁锹冲你喊“弄死你全家”,你会: 选择“冷静报警”?可警察还没到,你已重伤; 选择“空手搏斗”?可对方9人持械,你如何胜出? 选择“跪地求饶”?可法律保护的,难道是恶徒,而不是守法者? 结语:正当防卫,不是罪,而是光 这起案件,不是“狗命”与“人命”的对立,而是“暴力”与“秩序”、“恶”与“法”的较量。李圣律师的辩护词,不是为“摔狗”或“反杀”辩护,而是为每一个普通人的住宅安全、生命尊严辩护。 “若连守法者都不敢反抗不法,那法律的尊严将何以立?”我们期待司法机关能采纳这份万字辩护词,做出一个捍卫法治精神、温暖人心的判决——因为,这不仅关乎申某良的命运,更关乎14亿中国人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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