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527万只罚8万!这家企业牛! 欠薪527万罚8万!中建五局分公司领罚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出鞘了 10月28日,信用中国(江西九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庐山市分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罚。依据相关条例,该公司除需清偿陈金明等143人未结清工资、王安全等337人全额工资,合计超527万元外,被处以8万元罚款。 这份罚单看似“依法处置”,却戳中了公众的怒火——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该公司本就有责任监督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却既拖欠工资,又对监管部门的责令置若罔闻,这早已不是简单的违规,而是涉嫌触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红线。 法律条文清晰明确: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再看本案,480名农民工被欠薪,总额超500万,显然属于“数额巨大”,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支付”的情节确凿,完全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可最终的处罚却止步于“8万罚款+限期清偿”,对年营收超千亿的中建系企业而言,8万不过是九牛一毛,这哪是惩戒,分明是“挠痒式处罚”,更是给欠薪企业递了“免责台阶”。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不是挂在法条里的“摆设”,而是守护农民工血汗钱的“利剑”。这些被拖欠的工资,是王安全们给孩子攒的学费,是陈金明们给老人备的药费,是480个家庭靠爬脚手架、拌砂浆、晒烈日挣来的“活命钱”。企业把监管部门的责令当耳旁风,本质上是漠视劳动者权益、践踏法律尊严,若仅用小额罚款了事,只会滋生“欠薪成本低、违法无所谓”的侥幸心理。 更值得追问的是:难道因为是国企分公司,就该“法外开恩”?法律的天平从不因企业性质而倾斜,民企欠薪要追责,国企欠薪更该从严查处。要让“欠薪者疼到不敢再犯”,就必须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真正长出“牙齿”: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刑拘的果断刑拘,该判刑的依法判刑,让拍板欠薪的决策者付出牢狱代价,而不是只用8万块钱敷衍了事。 农民工要的从不是特殊照顾,只是“干多少活、拿多少钱”的基本权利。当他们的血汗钱能稳稳揣进怀里,当法律的惩戒能真正震慑违法者,这才是对劳动者最实在的保护,也是对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彰显。
欠薪527万只罚8万!这家企业牛! 欠薪527万罚8万!中建五局分公司领罚单,“
自在聆听鸟语
2025-10-31 21:53:05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