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阻工要补偿被判刑 再审:维权有瑕疵≠犯罪 郑州这起案件改判了!农民阻工要补偿,法院:维权有瑕疵≠犯罪 “就因为觉得占地补偿太少拦了施工,怎么就成犯罪了?” 河南中牟县农民赵刘枝和程相奎,为这事打了 6 年官司,终于在 2021 年等到了无罪判决。郑州中院的这份再审判决,不仅还了两位老人清白,更给所有普通人提了个醒:维权方式有瑕疵,不代表就是犯罪。 事情要从 2013 年说起。当时河南送变电公司要在村里建高压塔,永久占用了赵刘枝和程相奎两家共 0.27 亩地。按政府规定,补偿款总共才 10260 元。两位老人觉得太少,听说邻村类似情况补偿十几万,再加上担心高压塔有辐射,就多次到工地要求停工,想让施工方多给点补偿。 后来经村支书协调,施工方承诺工程结束后给赵刘枝 6 万、程相奎 5 万,两人就没再拦着。可没想到,2015 年他们却因 “敲诈勒索罪” 被刑拘,之后一审、二审法院都认定两人犯了寻衅滋事罪,只是免予刑事处罚。 “我们只是想要合理补偿,怎么就成寻衅滋事了?” 赵刘枝不服,一次次申诉,直到河南省高院指令郑州中院再审,事情才迎来转机。 郑州中院再审时,把这事掰扯得明明白白。首先,寻衅滋事得是 “无事生非”,可两位老人是因为占地补偿没谈拢,事出有因,不是故意找事;其次,补偿款是经村支书协调好的,施工方也没证据证明是 “被迫给钱”;再者,老人只是到工地要求停工,没动手、没威胁,手段不激烈,也没给工程造成严重影响。 法院最后说的话特别关键:“不能仅因维权行为有瑕疵或不当,就当成犯罪处理。” 最终,郑州中院撤销了之前的判决,宣告赵刘枝和程相奎无罪。 这起案件之所以让人关注,是因为它戳中了很多人的顾虑:遇到权益被侵犯,到底该怎么维权?怕维权方式不对,反而把自己搭进去。郑州中院的判决给了大家一颗定心丸 —— 只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方式有点不妥,只要没造成严重危害,就不该轻易扣上 “犯罪” 的帽子。 毕竟,普通人遇到问题,可能不懂复杂的法律程序,第一反应就是用自己的方式争取权益。法律既要维护社会秩序,也要体谅普通人的难处,这才是司法应有的温度。
农民阻工要补偿被判刑 再审:维权有瑕疵≠犯罪 郑州这起案件改判了!农民阻工要补
自在聆听鸟语
2025-10-26 1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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