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酒店送货机器人欲进入电梯,一男子见状,一脚将机器人踹了出去。机器人“不服输

小贝侃法 2024-01-02 15:20:51

北京,酒店送货机器人欲进入电梯,一男子见状,一脚将机器人踹了出去。机器人“不服输”,再次走向电梯,结果被男子与同行人员直接踹倒。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人说,这机器人设计的不太完善,建议前段安装一个喷火设备,让机器人具有自卫能力。

也有说,男子坐电梯手里还叼着烟,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素质如此低下!应该严惩!

但还有人说,如果是自己,自己也不愿意和机器人一起乘坐电梯,毕竟机器人使用的电池,一旦在电梯内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认为男子的行为并无不妥。

据悉,目前,当事酒店已经找到涉事2名男子,并要求2人赔偿4500元的维修费用。

·安律说法·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电梯内不允许抽烟!

吸烟有害健康,虽然吸不吸烟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在电梯内、尤其是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不顾他人感受随意抽烟的行为,不仅是自私的表现,也已然违反了法律规定,面临处罚。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9条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第14条、25条规定,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否则可以给予警告、最高200元罚款等处罚。

2、机器人进入电梯或许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是这并不能成为男子踹踢机器人的理由。

《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机器人属于酒店的合法财产,且不说,男子是否是出于安全考虑,才阻止机器人进入电梯,即便是,采用踹踢这样的暴力手段,阻止机器人进入电梯,手段也明显失当!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如果男子并非出于个人安全考虑,只是临时起意,逞强耍狠,则属于没事找事的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还属于犯罪行为,应当予以刑事追责。

3、机器人能不能安装自卫装置?

我们都知道,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以适当防卫方式制止不法侵害。而构成正当防卫的,即便是造成不法侵害人一定的损害也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正当防卫的实施者和对象都特指人,机器人并不具有防卫的资格。

如果给机器人安装了自卫装置,最终导致损害,最后管理者很有可能因此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尴尬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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