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爷爷去世,小伙向领导请丧假,后见领导不批准,于是下午下班后趁夜回家,领导得知后无奈给了小伙一天事假,但是同时告知他,如果不能回来离职。小伙第2天参加完仪式后,担心被辞又匆匆赶回公司,结果又被亲友指责冷漠不孝!小伙觉得很冤,于是在网上吐槽“没有丧假合理吗?”一时间引起热议。(来源:观察者独家视频)
据悉,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前不久,小李的爷爷去世,因为小李和爷爷的感情很深,得知爷爷去世后,小李便想请丧假去给爷爷奔丧。
公司领导告诉他,公司确实有丧假,但是不包括爷爷、奶奶。
小李心想,不给丧假,那请年假或者事假总可以吧。谁料,公司领导又以最近很忙为由,拒绝了他,表示,最多月底给其批一天的假。
小李无奈,随后又多次与公司领导沟通无果,下午开着车就往老家赶。
路上,领导见其没来上夜班,便询问他去哪了。
小李表示自己已经在回家的高速上了,领导无奈,表示“后天一大早要看到你!”“如果不能赶回来,那就只能办离职!”
因为时间有限,小伙第2天参加完爷爷的葬礼后,便匆匆往回赶,次日早上领导没有及时联系他,还以为他没有回来,给他来了一句“你过两天来办离职吧!”
随后,小伙找到领导解除了与领导之间的误会,可令小伙委屈的是,这一番折腾,劳心劳神也就罢了,家里人不少亲戚也表示不能理解,甚至背地里说他冷漠不孝。
小伙觉得很冤,于是乎便将此事发到网上,质问公司“没有丧假不合理吗?”
·安律说法·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人说,按照规定,丧假确实不包括爷爷奶奶!
也有人说,即便不给丧假,事假、年假也不批,这种公司也太无情,小伙子应该有点骨气,直接不干了!
还有人说,如果真被辞退了,就去劳动局告他,一告一个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爷爷去世能否请丧假?不批准丧假,也不给年假或者事假是否合法?如果员工未经批准前去奔丧,公司能否以旷工为由将员工辞退?
1、爷爷去世能否请丧假?
关于丧假的规定,仅存在于《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之中。该规定指出,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可见,丧假是国企职工特有的福利,且必须要在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丧假,而且丧假的时间很短,只有1到3天。一般的企业不设置丧假,并不违法。
2、不批准丧假,也不给年假或者事假是否合法?
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关于事假的强制性规定,事假的相关事项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和企业与员工之间意思自治的范围。
而就年假而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无论是事假、还是年假,一般认为,批准权都在于用人单位,换句话说,批准不批准都是公司说了算,这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合同虽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本质上仍属于民事合同,受《民法典》等法律约束。
而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143条第3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换句话说,用人单位在行使用工自主权的同时,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具体到本案,爷爷去世,小李作为孙子去吊唁,是人之常情,符合我国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这种情况下公司再拿用工自主权说事,拒不批准员工的请假申请,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3、如果员工未经批准前去奔丧,公司能否以旷工为由将员工辞退?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员工的请假理由正当,且已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提出了请假申请,员工未经批准则不能视同旷工。
而如果这种情况下以旷工为由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为经济补偿的2倍,其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最后,任何企业都是有“温度”的人组成的,制度绝对不是只是冷冰冰的管束!企业应当以人为本,多一点关怀。
而作为劳动者要学法、知法、善用法,在遇到类似的处境时,让自己应该多一些决断!少一些左右为难!

用户36xxx59
这种情况只要去劳动仲裁,1 百分百的💯有钱赔
用户36xxx59
爷爷奶奶都属于可以丧假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