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结婚后还经常收到父母转来的钱,但她一直没有告诉丈夫,怕会伤了丈夫的自尊。可丈夫后来还是知道了,随后便爆发了争吵,丈夫指责女子一家人都把他当外人,偷偷给钱就是不信任他,还要求以后这种事必须告知。女子觉得十分委屈,认为这个钱是父母给自己的,没必要说出来。 据悉,陈女士结婚之前,父母对于未来女婿并不是很看好,认为女婿家的家庭条件一般,如果女儿嫁过去,肯定会吃很多苦。但又碍于女儿喜欢,所以父母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 婚后,果然如父母所料,陈女士与丈夫的收入都不高,所以一家人生活都比较拮据,这让父母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此后,父母经常会给陈女士转点钱,有时候几千,有时候1万多元,还叮嘱陈女士这钱自己留着。 陈女士感动之余,又担心如果让丈夫知道了,可能会觉得伤自尊吧。 因为当初结婚时,丈夫可是当着岳父母的面,亲口保证会让陈女士过上好日子的。 然而这结婚后,日子却过得越来越紧巴了。 虽然陈女士一直没有说过父母接济的事,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后来丈夫还是知道了。 陈女士本想解释,可丈夫的急脾气上来了,不给解释的机会,一根筋认为岳父母就是看不起他,认为他没本事,没把他当一家人。 同时丈夫认为陈女士不坦诚,大家都是夫妻了,连这点事都要瞒着,这就是对他的不信任,所以他和陈女士大吵了一架,并要求以后这种事必须说清楚。 事后,陈女士觉得很委屈,在网上吐槽了此事,认为父母给的私房钱,那就是自己的啊,没必要事事报备。 对于陈女士的遭遇,有网友认为,都已经是夫妻了,按照规定婚内收到的赠与款,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自然有权知道,隐瞒是不对的。 还有网友认为,丈夫生气的点不是给钱的事,而是你们家对他不信任,防着他,理解丈夫的痛苦。 甚至有网友表示,聪明的婆婆应该把钱给儿媳,而聪明的丈母娘应该把钱给女婿。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理论上来说,婚后陈女士应当多尊重和体谅丈夫的不容易,家里的大小事也应该和丈夫一起商讨解决,这才是一个家该有的和谐与幸福。 既然如此,陈女士收到父母的万元转账,也应该和丈夫共享一下。 如果事事都瞒着丈夫,那夫妻之间的信任很快就会崩塌,而且也会使得自己的思想发生转变,会觉得告不告诉也无所谓了。 但要注意的是,父母给结婚后的陈女士转账,如果没有说明只赠与陈女士,那这笔钱就会被视为对陈女士与丈夫双方的赠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只要备注了这钱是给陈女士一人的,那就属于陈女士的婚后个人财产,丈夫是无权去动的。 话说回来,父母觉得陈女士跟着丈夫过日子比较艰苦,给点钱做陈女士的私房钱,这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照顾。 要知道不管是儿媳妇或是女婿,都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或岳父母的义务。 但法律上有规定,只有在儿媳或女婿尽了赡养的行为,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既然都没有赡养的义务,那作为父母只对自己的子女好,只把钱给自己的子女,那也没什么错。 最后,夫妻之间的信任是十分重要的,虽然不需要事事报备,但有些关键的信息还是尽可能与配偶沟通。 就像陈女士的遭遇,她可以把钱留下自己用,但应该让丈夫知晓一下,这就是尊重。同时,丈夫也应该体谅陈女士的父母,人家给女儿钱是心疼女儿,并不是在否定你,别代入太多,反而自己要更加上进一点。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人性100
这男人还要他干嘛?当初就选错了:别人帮你还有错?照顾你面子还有错?有本事该孝敬你岳父岳母??
雹焉
得了便宜还卖乖
用户16xxx80
这种奇葩居然也会有老婆!看起来是脑袋瓜子不太行、良心不太行、挣钱能力更不行的那么一朵奇葩,是怎么做到吸引一个女人为他屈就的呢?莫非有啥“特异功能”?
咪星人
软饭硬吃,这种男人怎么会有贱女不离不弃的。
poemjing
他火的是钱没给他。钱给女的养家,他没钱在别的女人面前装阔了。
喜欢吃豆
以前有个新闻,娘家每月给几万,男方找调解员说女方花钱大手大脚,非要把这几万给男方掌管
拔总
这样的男人还留着干啥?
无可厚非
离了吧!重新介绍一个给你
用户14xxx11
典型的没本事还死要面子,这种男子性格不健全。
天涯孤旅
这样的男人还有脾气了,有本事自己赚钱了再说吧!渣男!
用户10xxx43
女方的父母看人挺准的
江东曹氏
奇葩多
戏如人生
胡说八道厚颜无耻
用户18xxx08
软饭男就嘴硬
用户13xxx09
既当又立
影动
怎么每个故事后面都有好几派网友的见解
用户10xxx91
没钱不要装B
水星用户
父母赠与女儿财物,关女婿啥事?咋的?他还想分一半?吃软饭的货色
不笑不知道
一个没本事的人通常只会怪外部环境影响了他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