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象一下,本来是亲戚家订婚的大喜日子,妈妈带着两个女儿(一个7岁,一个6岁)去

笔尖下说法 2026-02-06 00:28:50

你想象一下,本来是亲戚家订婚的大喜日子,妈妈带着两个女儿(一个7岁,一个6岁)去帮忙庆祝。谁能想到,这份喜庆背后,竟藏着针对孩子的恶魔。(来源: 根据宁夏法院公开案件信息及新闻报道) 宁夏,23岁的摆某,在自家姐姐的订婚宴上,以“买零食”为借口,把亲戚家这两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骗了出去。他先是在一个凉亭里,给她们看不雅视频,接着做出了更令人发指的事——他居然把两个孩子带到了派出所旁边的小树林里,就在离正义那么近的地方,支开妹妹,按住姐姐的头,实施了猥亵。事后,还威胁孩子:“不准说出去。” 女孩回家后,一个细节让妈妈余某瞬间警惕:大女儿不停地吐口水。在妈妈温柔的追问下,孩子颤抖着说出了真相。可以想象那位母亲的心碎与暴怒,她当场就和摆某撕打起来,并立刻报了警。 然而,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一个关键点出现了:没有检测到直接的DNA证据。摆某也只承认让孩子看了视频,对其他行为矢口否认。这案子还能定吗? 能,而且判了! 一审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摆某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他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为什么没有DNA也能定罪? 这是本案给我们上的一堂重要法律课: 1. 让孩子看不雅视频,本身就是犯罪!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诱骗、强迫未成年人观看淫秽视频,就构成了“隔空猥亵”,一样要以猥亵儿童罪论处。摆某的第一步,已经踩了法律红线。 2. 孩子的证言,法律会特别认真听。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法律有特殊的证据规则。这个7岁女孩对细节的描述,比如被按头、被侵入口腔,是她这个年龄无法编造的。加上两家是亲戚,没有诬告的动机,所以法院采信了孩子的话。法律明白,孩子不会撒谎,尤其是关于自己受到的伤害。 3. 定罪看的是完整的证据链,不是单一物证。 带女孩去偏僻小树林、支开妹妹、孩子回家后的剧烈生理反应(不停吐口水)、母亲的证言、孩子的稳定陈述……这些证据环环相扣,形成了牢固的证据链,让罪犯无从狡辩。 恶魔终被严惩,但留给我们的思考更深: · 警惕“熟人”作案:悲剧再次发生在亲戚之间,提醒我们,对孩子的保护绝不能因“熟悉”而放松。 · 关注孩子的异常信号:此案中,母亲因为孩子“不停吐口水”这个细节揪出罪恶。平时请多留心孩子突然的情绪变化、异常行为或言语。 · 法律是最后的防线:此案清晰表明,侵害未成年人,法律绝不妥协,定罪不唯DNA论。除了刑责,罪犯还可能面临对孩子的民事赔偿,包括心理康复治疗费用。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但我们可以用警惕和法律,为孩子筑起更安全的围墙。对此你怎么看?在保护孩子方面,你觉得家庭和社会最需要加强的是什么? (本文旨在以案普法,案件细节来源于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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