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击毙?”重庆北碚区,网传一电动城门口发生一起纠纷,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处理,处理中49岁的当事人翁某因对民警处理不满,与妻子陈某一起袭击民警,民警遂使用枪支将翁某击伤,后翁某抢救无效死亡。据悉,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1、真是太冲动了,对民警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向其单位反映,还不行的,还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直接和妻子一起将矛头指向民警,袭击民警,真是晕了头!
要知道,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可是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冲动是魔鬼,翁某不仅因此丢了性命,妻子还面临刑事追责,着实令人唏嘘。
2、有人说,民警可以打伤翁某的腿,何必要人性命呢?
确实,我国法律对民警使用枪械等武器具有严格的规定,其中《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就明确规定,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10)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拿本案来说,民警开枪将翁某击伤致死的行为是否不当,还需要根据当时的现场情况来判断,如果翁某和妻子的行为已经危及到了民警的生命安全,这种情况下,民警即便开枪导致翁某死亡也并无不当。
反之,如果民警开枪的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嫌到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面临刑事追责。
还应当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因为民警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因为民警是在执行公务中伤人,翁某家属可以要求民警所在单位赔偿。
3、当然,民警开枪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当,需要官方进一步调查确定。但是翁某夫妻的遭遇,也再一次提醒大家,遇事别冲动,三思而后行!

小Han
动不动就合法杀人吗
无天 回复 子龙朱雀 01-18 08:58
那是美国执法环境差,人人有枪,所以授权高,中国禁枪,处理民间纠纷比美国好很多,所以用枪很严格。
子龙朱雀 回复 01-18 08:33
你为啥不质疑美国?美国警察一年强杀的人,比中国警察多几十倍几百倍
无天
这个事情应该有2年左右时间了,当时影响蛮大的,后面怎么处理的就没有后续了。
子龙朱雀 回复 01-18 08:34
这种事情要多多请教美国警察,他们一年要杀几百个
顺其自然
一定要击毙吗?
虎魄 回复 01-18 11:48
学新闻学学的?2024年张雪峰持续上分中,开枪是因为这男的袭警并夺枪。
虎魄
学新闻学学的?2024年张雪峰持续上分中,开枪是因为这男的袭警并夺枪。
勇往直前
这个事至今没有看到任何结局
用户39xxx22
袭警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