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跟女子是普通朋友关系,男子日久生情想要追求女子,但是遭到女子拒绝。被拒后男

芹姐说法 2026-03-12 00:01:30

一男子跟女子是普通朋友关系,男子日久生情想要追求女子,但是遭到女子拒绝。被拒后男子心生怨恨,就购买了3个定位器安装在女子的汽车跟电动车上,想要实时跟踪女子了解她的行踪。后来被女子发现,查到男子竟然非法获取了6743条信息,全是自己的生活点滴,女子感觉非常气愤,直接就报了警。 女子得知真相之后,头皮发麻,一开始也就只想跟对方交个普通朋友,如今发现,这个人连普通朋友都没法做,实在太可怕。 (案例参考来源:浪涨新闻3月10日报导) 一男子唐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女子罗女士。二人就此相识,之后也一直会有来往。 但是罗女士认为,她跟唐某也就是普通朋友关系,平时吃个饭、唱个歌,也就算是正常的交际来往关系。 然而唐某却不这样想。 眼前的罗女士长相可爱,面容姣好,相处之后,唐某感觉罗女士很适合自己。 加上唐某自己就是单身,也没有女朋友,跟罗女士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必定是日久生情,他决定对罗女士展开热烈的追求。 正式表白之后,唐某本来以为,罗女士应该对自己也有意思吧? 谁知道,敞开了心扉,却被浇了凉水。 罗女士当场就拒绝了,跟唐某表示:咱俩做普通朋友挺好的,并不适合做男女朋友。 听到这话,唐某心灰意冷,甚至内心产生了不满的情绪,他认为罗女士就是嫌弃自己、瞧不上自己,怎么也过不了心中的那道坎。 随着怨怼越来越深,唐某对罗女士因爱生恨,他竟然想要报复罗女士。 如何报复呢?为了可以掌握罗女士的行踪,随意跟踪她的行踪,之后可以采取报复的行为,唐某竟然去网上购买了3枚GDP定位器。 定位器买回来之后,唐某就准备去罗女士家里安装。 有一天,趁罗女士的车子停放在家里,唐某就潜伏进入罗女士的小区里,将3个定位器,分别安装在罗女士的汽车外、汽车内、以及电动自行车上。 一开始罗女士并没有察觉,也就是日常生活,正常的开车出行。 后来因为去修理汽车、跟电动车的时候,这个时候才发现了这3枚跟踪器。 看到跟踪器之后,罗女士后背发凉,一时间也想象不到,究竟是谁在跟踪自己。 罗女士第一时间选择报了警,将定位器转交给了相关工作人员。 经过专业的破解,读出来里面的数据——有罗女士的全部原始轨迹6743条信息,其中有效的踪迹有186条。 再结合这个定位器的安装信息,很快,唐某的违法行为就曝光。 罗女士立刻就知道,这个唐某就是蓄意报复,因为求爱不成,就想着报复自己,跟踪自己,先窥探自己的隐私,之后要做什么事情,暂时也未可得知。 总之,得知这一切的罗女士,内心很寒凉、很害怕。 而被抓之后的唐某,也被相关部门直接提起上诉。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非法获取他人行踪轨迹,侵犯个人信息权,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且处以罚金2000元。 本案释法: 因爱生恨,男子在女子的车子上安装了3个跟踪器,非法获取几千条跟踪信息。如何评价男子的这个行为呢? 男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啊,构成侵犯他人的个人信息罪,必须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单处罚金。 另外,法律还有规定,非法获取他人行踪轨迹信息超出50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 从唐某的行为来看,他非法获取罗女士的信息非常之多,因为他安装了3个定位器,并且长期的追踪,了解对方的行驶轨迹,已经构成了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 上千条行动轨迹,早就超出了刑事入罪标准,唐某理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管唐某的初衷是什么?“关心”也好,“怀疑”也好,为了“挽回感情”也罢,只要未经他人允许,随意获取他人行踪的信息,都属于犯罪。 任何以“关心”的姿态,去非法监视他人的行为,都是对他人人格尊严以及隐私的严重侵犯,“法”绝不会轻饶。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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