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男子和同学、表弟三人入住一家电竞酒店打游戏,离开时,发现手腕上的浪琴手

解豸说几法 2026-03-04 07:56:11

浙江义乌,男子和同学、表弟三人入住一家电竞酒店打游戏,离开时,发现手腕上的浪琴手表不见了,这块手表买的时候花了3万多,是结婚时妻子送的,有特别的纪念意义。他赶紧给酒店前台打电话,前台一口咬定表没落在酒店,男子赶紧按自己之前的行动轨迹找了一遍,均无果。最后,他想起来,去酒店前自己进了旁边的一家小卖部,他赶紧来到小卖部,调取监控。监控显示,他当时手腕上戴着手表。他这才确定表就是落在酒店里了。结果,当他再次返回酒店时,酒店的态度让他失望至极。 2026年2月19日,罗先生的初中同学来家中拜年,两人相识多年、关系要好,且都喜欢打游戏。 罗先生便叫上表弟,三人一同前往电竞酒店,房间由罗先生在平台预订。 当晚三人在房间打游戏,表弟于20日凌晨零点多离开,罗先生和同学留在酒店过夜。 次日上午,罗先生与同学离开酒店约5分钟后,他感觉手腕上空空的,心里一咯噔,这才发现手表不见了。 这块浪琴手表于是2024年1月30日购买,价值近3万元,更重要的是,这是妻子送他的结婚礼物,纪念意义非凡。 当当即怀疑是落在酒店房间,他立刻致电前台求助。 可前台回复未发现手表,罗先生出于信任,没有返回酒店复查。 随后,罗先生赶紧逐一排查此前去过的所有地方,家里也翻了个底朝天,均未找到手表。 他想起入住前曾在酒店附近小卖部买饮料,赶紧去调取监控,结果发现,2月19日19点31分结账时,他左手仍戴着手表,之后便直接返回酒店,再未外出,由此确认手表一定带入了酒店房间。 等罗先生赶回酒店时,房间已被打扫干净,他仔细搜寻仍无结果。 罗先生这才想起来,当时,因打游戏需要操作键盘,他一进房间就摘下手表,放在中间空置的床上。 罗先生多次与酒店沟通,表示只要归还手表,愿拿出一两万元作为感谢,且不追究任何责任,但酒店始终没有回应。 罗先生只能报警,警方拷贝酒店相关资料后表示,手表属于个人遗失,并非盗窃,无法立案。 无奈之下,罗先生找来媒体,帮自己向酒店讨要说法。 记者了解到情况后,拨通了酒店负责人的电话。 酒店负责人一口咬定,相信自己的员工不会拿手表,并表示他们对员工培训过,如果捡到遗失物会做出合理的处理方式。 同时,酒店负责人反咬一口,质问罗先生你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同行的人拿的手表呢? 罗先生说,和自己同行的是表弟和同学,一位是至亲、一位是十几年的好友,绝无可能拿走手表。 就这样,双方陷入僵局,一方坚决相信自己的员工,一方坚决相信自己的随行人员。 罗先生指出,自己已告知前台遗失的是贵重物品,酒店按规定应安排双方陪同、全程摄像排查,却未按流程操作。 酒店负责人解释,事发正值春节期间,人手不足,导致未能依规处理。 最后,罗先生说,自己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存在一定责任,提出自己与酒店各担一半责任的解决方案。 酒店负责人承诺,会核实当班员工信息,若仍无结果,将与罗先生一同到派出所协商解决。 此事曝光后,网友坐不住了,纷纷给出自己的看法: 有句老话叫“家贼难防” 当事人说他们是亲戚朋友关系不会拿,那酒店方是服务顾客的 按道理双方都不会干这种事,万一不是酒店员工拿的不是冤枉吗?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别下结论! 一人一半?凭啥,酒店有啥责任。如果是被偷了,刑事。你自己丢了只能怨你自己。 你得有证据啊,要不然你自己藏起来,那老板赔死了。都这么搞,就是首富也扛不住这么造啊!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担责;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本案中,罗先生能证明手表带入酒店,但无法直接证明是酒店员工拿走;酒店在接到贵重物品遗失告知后,未按规范双人陪同、摄像排查,存在管理流程瑕疵。 因没有盗窃证据,警方按遗失处理。罗先生自身疏忽保管,酒店存在流程疏漏,双方均有一定过错,因此,罗先生提出的各承担一半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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