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亏大了!”2026年2月,上海徐汇,男子在儿子结婚时,豪掷1000万元

栗頿聊 2026-02-11 00:18:39

“这次真的亏大了!”2026年2月,上海徐汇,男子在儿子结婚时,豪掷1000万元给儿子儿媳买了一套婚房,2年多后,又在儿媳快生产时,转给儿子650万元,让儿子买了一套学区房并登记在儿媳名下。怎料,又过了3个月,儿媳与儿子分居,儿媳随后更是提起离婚诉讼。男子不愿意了,表示购买学区房的房款是儿媳以打胎为要挟,向自己借的钱,要求儿子儿媳返还。男子儿子没有异议,但是儿媳却表示购买学区房的房款是男子弥补儿子过错以及感谢其生子的赠与,拒绝返还。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这位男子家境优渥,对儿子更是疼爱有加,在儿子结婚时,他毫不犹豫地豪掷1000万元,给儿子和儿媳买了一套婚房,一心想让小两口能安安稳稳过日子,不用为房子的事情操心。   那时候,一家人看似和和美美,谁也没想到,这份沉甸甸的付出,最后会变成一场纠纷的导火索。   转眼两年多过去,儿媳怀上了孩子,眼看着就要生产,男子想着以后孩子上学是大事,又主动拿出650万元,转给了儿子,让儿子用这笔钱买一套优质学区房,而且特意嘱咐,把房产证登记在儿媳一个人的名下。   在他看来,这笔钱既是给未来的孙子准备的,也是对儿媳怀孕生子的体谅,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份额外的宠爱,最后却成了自己“亏大了”的开端。   谁能料到,学区房买好没多久,矛盾就彻底爆发了。   就在房子过户、儿媳生下孩子仅仅三个月后,儿媳就选择和儿子分居,没过多久,更是直接提起了离婚诉讼,明确表示不想再和小两口继续过下去。   好好的家庭突然要散伙,男子彻底慌了,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自己白白拿出650万买的学区房,眼看就要变成儿媳的个人财产。   男子越想越不甘心,不愿意就这么白白损失650万元,于是就提出,当年那650万根本不是赠与,而是儿媳以打胎为要挟,向自己借的钱,现在两人要离婚,这笔钱必须由儿子和儿媳一起返还给自己。   为了要回这笔钱,男子还特意准备了相关材料,把儿子和儿媳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连本带息偿还这笔借款。   法庭上,三方的说法截然不同,场面一度僵持不下。   男子的儿子没有任何异议,完全认同父亲的说法,承认当年那650万是夫妻二人向父亲借的钱,自己愿意偿还。可儿媳却坚决反驳,明确表示这笔钱根本不是借款,而是男子主动赠与自己的。   儿媳称,当年自己怀孕后,发现了男子儿子的一些过错,两人矛盾激化,男子为了弥补儿子的过错,也为了感谢自己愿意生下孩子、维系这个家庭,才主动拿出650万给她买学区房,还特意登记在她名下,这完全是赠与行为,根本不存在借贷一说,更没有所谓的“以打胎要挟借钱”,所以她拒绝返还这笔钱。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一边是男子坚持是借贷,儿子全力配合,一边是儿媳坚决主张是赠与,互不退让。   这场官司,看似是为了650万的归属,实则是一场关于金钱与人心的较量,也考验着法律对赠与和借贷的界定。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仔细核查了所有证据,包括当年的转账记录、房产证登记信息,以及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最终做出了判决,这个判决也让男子彻底傻眼——法院驳回了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那650万不属于夫妻共同借款,儿媳无需返还。   原来,当年男子转账时,备注的是“购房款”,而非“借款”,而且房产证只登记了儿媳的名字,结合当时的家庭情境,这笔钱的赠与属性十分明确。   再加上借条上只有男子儿子一个人的签名,儿媳并未签字确认,也从未追认过这笔借款,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男子本想用钱维系儿子的婚姻,最后却白白损失了650万,堪称“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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