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狗主”摊上事了!遛狗不拴绳,直接拘留不叨叨!网友:新法开张,莫存侥幸! “哎呦喂,被狗咬了!” “啥?狗主还进去了?” 最近江西景德镇出的一档子事儿,让网友直呼:新规,动真格了! 就在上个月,浮梁镇美院星城附近,居民宋先生好端端走着路,突然就被一只“自由飞翔”的边境牧羊犬给“啃”了。 这狗哪来的?主人涂某某正潇洒地“空手遛狗”呢,绳子?不存在的。 民警火速赶到,一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狗主出门没给狗拴绳,狗子失控咬了人。这可不是简单的“赔个医药费”就能了事喽! 根据今年1月1日刚刚“上线”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伤”,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这回,涂某某就因为情节较重,喜提“行政拘留”套餐,外加赔偿伤者医药费。 真是“遛狗一时爽,拘留所里躺”。 警方敲黑板划重点了: 新法第八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遛狗不牵绳,就是法定的“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罚款是起步价,情节严重的,直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伺候。 网友热评: “支持!让不拴绳的狗主也尝尝‘失去自由’的滋味。” “边牧智商那么高都失控,何况别的狗?绳子就是生命线!” “新法开张,典型案例,看谁还敢心存侥幸!” 温馨提示广大“铲屎官”们: 爱它,就请拴好它。手里的牵引绳,不仅是文明绳、安全绳,现在更是法律绳!别等进了拘留所,才想起“绳”的重要性。 遛狗牵绳,人狗平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素材来源:澎湃新闻,侵联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