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懂事,人也不懂吗?”海南,女子带着自家宠物狗,来到小区公共泳池里玩,邻居们

运良说是非 2026-02-10 19:12:25

“狗不懂事,人也不懂吗?”海南,女子带着自家宠物狗,来到小区公共泳池里玩,邻居们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女子太没有公德心,泳池里大多都是小孩,先不说狗身上有没有细菌和虫,万一狗拉尿了,还让人怎么游?面对指责,女子充耳不闻,她淡定带着狗在泳池里玩了起来。 2月8号,海南这时候正是暖和舒服的时候。 某小区给业主配备了公共游泳池,这么好的天,大家都带着孩子来到泳池里玩。 当时不少孩子正在水里撒欢、打闹,欢声笑语的。 就在这时候,有个女的穿着泳衣,牵着条大狗,大摇大摆地就进了泳池区域。 她不是路过,也不是在边上看着,而是直接带着狗进了大家游泳的公共池子。这操作直接把周围的邻居看傻了眼。 但凡有点素质的都知道,公共泳池是大家伙儿戏水解暑的地方,尤其是孩子多,卫生问题那是头等大事。 带宠物进去,先不说狗身上有没有细菌、寄生虫,光是狗毛飘在水里,甚至万一狗在水里拉尿了,这水还怎么让人游? 这不仅仅是膈应人,简直是拿别人的健康开玩笑嘛! 当时在场的邻居们,好多都是带着自家孩子来玩的家长。一看到这情景,火一下子就窜上来了。 有个暴脾气的大哥,当时就没忍住,指着那女的就开始数落,说你怎么回事?这是人游泳的地方,你带个狗进来干啥?太没公德心了吧! 旁边的大妈也跟着帮腔,说就是啊,这水还要不要了?孩子游泳万一呛水了,呛进去的水也太脏了!赶紧带出去!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声音越来越大,有的甚至急得骂了脏话。毕竟这事儿太离谱了,简直是突破了正常人的底线。 在大家的认知里,宠物有专门的洗澡地方,就算再宝贝,也不能往人游泳的池子里扔啊。 面对周围人的指责,这女的反应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她既没有道歉,也没有惊慌失措地赶紧把狗抱走,反而像是没听见一样。那种态度,怎么形容呢?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她脸上一点愧疚的表情都没有,甚至还很淡定地摸了摸狗脑袋,估计心想:喊什么喊,我家狗比人收拾的都干净!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 邻居们看她这副装聋作哑的样子,更生气了。有人甚至气得想上前赶她走,但毕竟都是文明人,也没真动手。 可这女的就像是钉在那儿了一样,依旧我行我素,让狗在边上待着,自己也不走。 现场的气氛特别尴尬。孩子们在水里正玩得开心,不知道大人在吵什么,但家长们特别担心。 这水到底干不干净?刚才狗是不是在水里扑腾了?大家越想越觉得膈应,有的家长赶紧把自家孩子从水里捞出来,怕沾上什么病菌。 这女的心里到底咋想的,咱普通人真猜不透。是太溺爱宠物没边了?还是觉得小区规矩管不着她?或者是单纯的素质堪忧? 在公共场合,最起码的规则意识得有吧。大家花钱交物业费,维护的是公共环境,不是让你来给自家狗开专属泳池的。 现场拍视频的邻居不少。大家都在业主群里炸了锅,纷纷要求物业给个说法,后来大哥就把这女的挂在网上,想让大家评评理。 说实话,看到这种新闻,除了生气,更多的是无奈。遇到这种油盐不进的人,讲道理就像对牛弹琴。 只能希望小区物业能硬气一点,该罚款罚款,该拉黑拉黑,别让这种人坏了整个小区的风气。 有人说,女子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对于道德品质败坏之人,必须严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2款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区的公共泳池属于典型的“其他公共场所”。女子携带宠物狗进入供儿童嬉戏的公共水域,不仅违反了基本的公序良俗,更直接扰乱了泳池的正常使用秩序。 从行为性质看,女子在众多业主明确反对且现场秩序已显混乱的情况下,仍听而不闻,拒绝离场,主观上存在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意。 她将私人宠物置于公共安全与卫生之上,这种我行我素的态度,正是法律所要规制的扰乱行为。 从后果看,泳池作为涉水场所,宠物进入不仅带来卫生隐患,更引发了在场家长的恐慌与争执,导致公共设施使用功能受损,已构成情节较重。 虽然邻居的斥责属于道德层面的自力救济,但若女子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甚至行政拘留,以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宁与规则。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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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整

盘整

1
2026-02-10 20:36

不要打人,打狗就行了。

运良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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