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一男子因拆迁获得1500万巨款,妻子竟提出拿1300万给小

慕蕊看趣事 2026-02-10 10:59:13

2020年广东,一男子因拆迁获得 1500 万巨款,妻子竟提出拿1300 万给小舅子买房结婚,遭拒后就威胁离婚。男子气愤回应:“这是我爹妈的钱,和你家有啥关系?” 谁料,妻子直接将他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 1500 万拆迁款。法院判了! 李先生(化名)出身普通家庭,爸妈在广东城中村有一套老房子,那房子是老两口一辈子的心血,盖的时候条件有限,墙体都有些斑驳,家里的家具也都是用了十几年的旧物件。 老两口一辈子省吃俭用,平时舍不得买新衣服,买菜都要货比三家,最大的心愿就是安安稳稳过日子,看着儿子成家立业,以后能有个依靠。 李先生自己在当地一家五金工厂上班,每天起早贪黑,踏实肯干,虽然工资不算太高,但从来不会偷懒耍滑,每个月都会按时把工资交给妻子保管。 妻子王女士(化名)在一家小型公司做文员,工作不算累,收入也比较稳定,两人结婚的时候,条件确实不算好,连婚房都是在城中村租的小单间,面积不大,夏天闷热冬天阴冷,彩礼也只给了象征性的几万块,王女士当时也没抱怨,说只要两人一起努力,以后总会好起来的。 但好在夫妻俩互相扶持,日子过得虽清苦却也温馨。平时李先生下班早,就会主动买菜做饭,等着王女士回家;王女士知道李先生上班辛苦,也会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从来不让他操心家里的琐事。 逢年过节,两人就算手头不宽裕,也会给双方父母买些礼物,邻里街坊平时看在眼里,都夸他们恩爱,说这小两口踏实本分,只要好好努力,以后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谁也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拆迁,直接打破了这份平静,也撕开了这对夫妻之间,以及两个家庭之间的遮羞布。 这套老房子被纳入当地城中村改造拆迁范围,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结合房屋面积、宅基地性质以及当地补偿标准,最终确定补偿款为1500万。 拆迁协议是李先生的父母亲自签字确认的,补偿款也直接打到了老两口的银行卡里,之后老两口想着儿子日子一直不容易,就把这笔钱转到了李先生名下,让他妥善保管,留着以后买房、养老,还有一部分留给自己应急。 消息传到王女士耳朵里,她第一时间就跟自己母亲通了电话,王女士的弟弟当时正准备结婚,女方要求在市区买一套大面积的商品房,还要高额彩礼,算下来一共需要1300万左右,王家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正愁得焦头烂额。 得知李家拿到1500万拆迁款后,王女士的母亲当即就让女儿跟李先生商量,拿1300万给小舅子买房结婚,还说都是一家人,理应互相帮忙。 王女士不敢怠慢,回家后就跟李先生提了这个要求,语气里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李先生听完当场就拒绝了,他觉得1300万不是小数目,而且这笔钱是自己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老两口一辈子的心血,跟王家没有半点关系,更何况小舅子买房结婚,理应由王家自己想办法,不能把主意打到自己父母的钱上。 两人为此吵了起来,王女士见李先生态度坚决,就直接威胁说,要是不答应,就跟他离婚。李先生越想越气愤,当场回应:“这是我爹妈的钱,和你家有啥关系?要离婚就离,我不可能拿我爸妈的钱去填你家的窟窿。” 本以为王女士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几天后,李先生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王女士真的将他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很明确,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并将1500万拆迁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自己要分得其中的750万。 法庭审理期间,王女士辩称,拆迁款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而且已经转到了李先生名下,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分割;李先生则提交了拆迁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父母的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这笔拆迁款是其父母的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转到自己名下只是代为保管,王女士无权要求分割。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涉案拆迁款的原始权利人是李先生的父母,该笔款项是对老两口房屋及宅基地的补偿,属于李先生父母的个人财产,并非李先生与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老两口将款项转到李先生名下,但并未明确表示将该笔款项赠与双方,因此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驳回王女士要求分割1500万拆迁款的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由王女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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