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两名女子游玩时,看到一私人院子漂亮便擅自闯入,吓到了业主高女士。高女士

梅姐说法 2026-01-14 11:54:24

云南大理,两名女子游玩时,看到一私人院子漂亮便擅自闯入,吓到了业主高女士。高女士拿手机拍摄取证,却遭两名女子扇耳光、脚踢,被围殴3分钟。高女士讲法律时,一女子竟称自己是律师不怕讲法律。高女士报了警后收到行政立案通知书,可一个多月过去事情仍无进展,这让高女士十分气愤。 (来源:中安在线) 高女士家有个装修漂亮的院子,常引得游客驻足。这天,两名女子被院子吸引,没打招呼就闯了进去。高女士发现后心里不舒服,便出门阻止,让她们离开。没想到这两名女子不仅不道歉,还生气了。 高女士原本在院子里惬意地享受着大理的阳光,突然听到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她抬头一看,两个陌生女子正大摇大摆地在院子里四处张望。 高女士心里顿时涌起一股不悦,她快步走到两人面前,礼貌但坚定地说,这是私人院子,请她们马上离开。 其中一个女子听了,不但没有丝毫歉意,反而皱起眉头,大声说,看看怎么了,又不会少块肉。 高女士耐心解释,这是私人空间,未经允许闯入是不合适的。另一个女子不耐烦了,直接推了高女士一把,说别在这儿啰嗦。 高女士见状,赶紧拿出手机拍摄取证,同时严肃地说,她们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没想到,推她的那个女子突然扬起手,狠狠地扇了高女士一耳光。这一巴掌打得高女士脑袋嗡嗡作响,她还没反应过来,另一个女子又冲上来,一脚踢在她的小腿上。 高女士又疼又气,一边躲避一边继续强调她们违法。这时,扇她耳光的女子扯着嗓子喊,自己是律师,不怕讲法律。 高女士又惊又怒,她没想到有人会如此嚣张,明明自己做错了事,还仗着所谓的身份有恃无恐。 两名女子并没有就此罢休,继续对高女士拳打脚踢,整个过程持续了三分钟。高女士拼命护住自己,尽量减少伤害。 周围邻居听到动静,纷纷跑出来查看情况,有人赶紧上前拉开两名女子,有人则安慰高女士。 高女士心有余悸,她不想再和这两个蛮不讲理的人纠缠,果断报了警。 很快,民警赶到将两名女子带走调查。高女士也收到了行政立案通知书,她心想,法律一定会给她一个公正的结果。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事情却毫无进展。高女士多次去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总是还在调查中。 她心里十分气愤,自己平白无故遭受殴打,身体上的疼痛还在其次,心理上的创伤却难以愈合。而打人者却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这让她对法律的执行产生了怀疑。 两名女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以及法律能否给高女士一个公正的裁决。 两名女子认为,自己只是看看院子,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高女士拍摄取证侵犯了她们的权益。 高女士则坚持,她们私闯民宅还打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私闯民宅还打人,法律究竟会怎么判呢?难道就因为一方自称是律师,就能逃避法律的惩罚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这起事件中,两名女子未经高女士允许,擅自闯入其私人院子,明显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她们对高女士的殴打行为,这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两名女子结伙对高女士进行殴打,时间长达三分钟,情节较为严重,应当从重处罚。 其中一名女子自称是律师,这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判决呢? 律师的身份并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遵守法律。如果她确实实施了违法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且,律师更应该知法守法,她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也给律师行业抹了黑。 有些人认为,一些小事不构成违法,或者觉得自己有关系、有身份就可以逃避法律的惩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目前,虽然还没有最终的判决结果,但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快调查进度,让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给高女士一个公道。 这俩女子闯入私人领地,本身认知就有偏差,被阻止后情绪失控,才做出暴力行为。 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可这俩人,显然没做到知礼节懂荣辱,讲究法治的今天,哪能随便侵犯他人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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