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三级智障男子和女儿回家,遇到一个9岁的迷路女孩,男子便带女孩找家人,他

每日案论 2026-01-09 12:31:13

广西南宁,三级智障男子和女儿回家,遇到一个9岁的迷路女孩,男子便带女孩找家人,他们来到住处1楼,女孩的母亲看见了,却大声说道要报警,路过的人看见了,更是一手抓着衣领,一手抓着手腕,让他跪下去,男子不跪,女孩的父亲就踢打他的腿。 真的是太气愤了,黄先生的儿女都替父亲感到很憋屈,父亲明明是做了好事,是送9岁迷路的女孩回家,结果却被女孩的母亲报警,被路过的人打了,还众目睽睽之下,逼他下跪。 这件事情实在让他们一家人难以接受,女孩的母亲就是欺负他们的父亲是智障,所以才不分青红皂白地怀疑他。 事情到底是怎样的,为何黄先生做了好事还要被打,被逼下跪? 当天,黄先生和女儿回家,当时黄先生的女儿小莉看到了小红,看到她一个人慌慌张张的,就有些奇怪。 但是小莉也没有想这么多,就和父亲进了楼梯,当时小红也跟着进去了。 小红家是住在3楼,黄先生家住在11楼,但是小红却跟着黄先生父女俩进上了11楼。 当时黄先生只按了11楼的按钮,他们要出去,小红却没有出去,他就意识到小红可能是迷路了。 于是他就问小红家住在哪里,但是小红没有回答。 小莉马上意识到小红是迷路了,她很担心小红,就让父亲把小红送回家。 女儿这么一说,黄先生担心小红的父母担忧孩子,就带着小红找家人。 他们一层楼接一层楼地找,可是找了好几层楼都没有找到小红家在哪里。 后来黄先生意识到,或许小红的家人会在1楼等小红,于是他又把小红带回1楼。 此时着急寻找孩子的袁女士,已经在小圈里找了一圈,正好回到单元入口的方向。 她远远的就看到了黄先生和她的女儿在一起,还看到黄先生拉着她女儿的手。 难道女儿就是这个男的带走的,为人母的袁女士,一想到这个问题,就非常气愤,她就大步流星地跑了过去。 她来到黄先生跟前,大声地质问道:“你为什么要拉我女儿?你想干什么?我要报警抓你。” 黄先生愣了一下,三级智力残疾的他,看着面前凶凶的女士,莫名的就感到很害怕。 又在此时,在街对面,一个路人也正好注意到了这里有情况,他就赶紧跑了过来。 他过来一看,经小红母亲一描述,他也非常气愤,他用手指着黄先生。 黄先生一看又来了一个凶凶的男的,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害怕得一直后退。 他没有作出解释,一味地逃跑,遇到这种事,有智障的黄先生,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只好不停地后退。 小红的母亲一看,更加断定黄先生对着小红做了坏事,路过的人很气愤,就一只手抓着黄先生的衣领,一只手抓着黄先生的手腕,不停地喊着:“你给我跪下去,跪下去。” 黄先生没有做错事情,他当然不愿意跪,结果路过的人就踹他的小腿关节,并且还用膝盖顶他的腿。 后来小区的保安看到黄先生确实有智力障碍,就劝阻他们,黄先生这才没有继续被打。 事情发生之后,黄先生被送往了医院,结果诊断为两膝关节组织受伤。 发生这样的事,黄先生和家人自然是很气愤的,黄先生虽然是三级智力障碍,但他也是一个生活自理的人,甚至还当过保安,也卖过东西,修过自行车。 事后他也反应过来,他不过是做好事,却被打,他只不过没有反应过来作出解释,他们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去逼他下跪,他真的气不过。 家人也很气愤,特别是小莉,也后悔让父亲做这件事情,如果不让父亲送小红回家,父亲就不会被打,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逼下跪。 发生这样的事,黄先生自然要追究小红母亲和路人的责任,他们提起了行政诉讼。 但是,由于袁女士和路人都是担忧小红,担心小红是被黄先生拉走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路人才会打黄先生,因为黄先生没有及时做出解释,只是在逃跑,这才想着要控制他,逼他下跪。 在这种情况下,民警认为,他们只是在保护小红,并非有意要故意伤害黄先生,因此给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先生和家人自然不同意这个结果,既然行政处罚认为小红路人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他们只好提起民事诉讼。 黄先生认为,自己做了好事,小红的母亲和路人却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下跪,给他的精神造成了损害,他要求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黄先生是助人为乐,小红的母亲没有经过核实事实,路人对黄先生进行踢打,并且要求下跪,这已经对黄先生的身体和人格造成的损害,因此他们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这件事已经对黄先生造成了精神损害,因此法院判决,小红的母亲和路人需要赔偿3000元,并且进行公开道歉,承担医疗费用。 那么你对黄先生的事情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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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路!在脚下

路!在脚下

15
2026-01-09 21:49

这些人就是欺软怕硬,遇到真正坏人跑得比谁都快

用户10xxx49

用户10xxx49

8
2026-01-09 23:48

小红家绝对是捞头[滑稽笑]

用户16xxx27

用户16xxx27

7
2026-01-09 20:07

顺手的事就帮一把不顺手的事就报个警 不要把自己陷入不能把控的事情中去

晨风暖 回复 01-09 21:04
人家是三级智障,属于特殊残疾人,而且他的想法很单纯,应该没想过报警之类。

万顷沙

万顷沙

6
2026-01-09 23:07

嘿嘿,几年前,我晚上下班,路上遇到一个唐氏儿小姑娘,我骑着两轮电动车,准备带着她往家找,先打了110报备一下,防止被她家人误会[大笑]

谢 谢v

谢 谢v

5
2026-01-09 23:29

被打了,还要跪,三千块就想了事了啊!那这钱也不要了,也打回去,让他们跪下道歉

眼皮一单一双

眼皮一单一双

4
2026-01-09 21:46

既然是智障三级,估计拿把刀子也会受保护的

promisz

promisz

2
2026-01-10 02:05

恐怕没有下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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