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男子和女友喜事在即,他却逮到女友和别的男人共处一室,氛围暧昧,男子受到

每日案论 2026-01-08 15:31:04

四川南充,男子和女友喜事在即,他却逮到女友和别的男人共处一室,氛围暧昧,男子受到暴击,直接把女友的隐私视频发布到网上,接着,男子向家人交代后事,说自己想轻生,家人一听吓得连忙报警,民警接案后立马搜寻男子,然而,男子还是在搜寻期间坠亡,父母认为是帽子叔叔接案后不作为才导致儿子轻生,一纸诉状告上法院索赔60万,法院判了! 2022年9月9号,原本是文某这辈子最盼着的日子。他要和心爱的女友李某结婚了。 为了这一天,他和女友整整跑了8年的爱情马拉松。眼看日子就在眼前,连喜帖都发出去了,生活却跟他开了个要命的玩笑。 那年7月10号,下午4点,在成都上班的文某特意请了假,兴冲冲赶回两人同居的教师宿舍,想给在那儿当老师的李某一个惊喜。 结果推开门的一瞬间,文某血直冲脑门号屋里不仅有李某,还有个陌生男人赵某。 两人挨得极近,那种暧昧的气氛,傻子都能看出来不对劲。 接下来就是一场混乱的拉扯。文某红了眼,跟赵某扭打在一起,但他没过多纠缠,打完转身从李某那儿拿走了自己以前送的笔记本电脑和金银首饰。 那是他的东西,也是他这8年付出的念想。 拿东西的时候,他手都在抖,心里像被剜了一刀。8年啊,就换来这一幕? 离开宿舍后,文某越想越憋屈,恶向胆边生。他给李某发了狠话,说你要是不给个说法,我就把你的不雅视频发网上去! 李某吓坏了,赶紧拨了110。 与此同时,绝望中的文某也给家里打了电话,跟父母和弟弟交代“后事”,话里话外透着死志。 弟弟一听不对劲,魂都吓飞了,抓起电话就报警,说哥哥可能要轻生。 晚上7点,文某还是没忍住,手指一点,那些私密视频流进了李某的工作群和各个网络贴吧。 好在李某同事发现得早,手忙脚乱地帮着撤回,才没闹得满城风雨。可这一发,把文某彻底推上了绝路。 民警接到报警不敢怠慢,一边安抚李某,一边全城找文某。调监控、沿着大街小巷一遍遍搜。 民警们也急,这不仅是感情纠纷,更是一条人命。可就在这几个小时里,悲剧还是发生了。 当晚9点,文某被发现坠楼。120赶到时,人已经没气了。 一个准备做新郎的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栽在了水泥地上。 文某的父母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哪受得了这个打击?老两口悲痛欲绝,但他们没把账算在儿子的冲动上,而是把矛头对准了公安。 他们觉得,是警察接到报警后没尽力找人,是这种“不作为”害死了儿子。 他们一纸诉状递上去,张口就要60万赔偿。 法庭上,老两口哭得撕心裂肺,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法院调看了当晚所有的出警记录和监控录像。 事实是,民警接到文某弟弟报警后,立刻出警,查监控、沿街搜寻,每一个环节都没拖沓。 文某坠楼是在民警正常履职期间发生的意外,不是因为警方偷懒或者故意不管。 《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文某弟弟报警称其要轻生,属于典型的“人身处于危难情形”。接警后,民警通过查看监控、沿街搜寻的方式进行寻找。 从法律评价的角度看,民警在接警后的短时间内调动了常规侦查手段,已经实际启动了救助程序,在程序上履行了法定职责。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出警,未有证据显示存在推诿或长时间延迟。 在文某有意躲避、去向不明的情况下,沿街搜寻和查看监控是当时技术条件下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要求警察在几小时内对一个存心隐匿的成年人进行全天候无死角监控,超出了一般警务资源的承受能力,也非合理履职的范畴。 因此,法院认定民警“积极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拖延履职的行为”,符合对《人民警察法》第21条的合规解释。 文某的死亡直接原因是其自主选择的坠楼行为。该行为发生在民警正常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且具有突发性和隐蔽性。 文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感情纠纷产生轻生念头并实施轻生,其自身过错是导致死亡的根本原因。警方的搜寻行为与文某的坠楼死亡之间,在法律上不具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一锤定音:警察已经尽力了,不存在拖延或者不管的情况。这60万的索赔,一分没判。 回看这事,也是令人唏嘘。8年感情说断就断,文某用最极端的方式报复了女友,也搭上了自己的命,化作了一捧灰。 而民警在短时间内要在茫茫人海里找一个存心躲起来的人,确实难如登天。 老两口的丧子之痛能理解,但把责任全推给警方,确实也不妥。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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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6xxx14

用户16xxx14

3
2026-01-09 12:06

有理没理先要赔偿

还好迟到了

还好迟到了

1
2026-01-09 13:50

本来同情死者,看了他家人的表现,完全多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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