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

洁说越山 2025-12-27 09:29:20

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单位却以他有纹身为由将其解雇。男子却称,纹身在入职就有,但单位不理会,男子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补偿6万元并缴纳五险一金。法院的判决让他傻眼了。 刘某是吉林省农安县人。2017年,他通过招聘进入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成为一名辅警。 他能进公安系统工作,在亲友眼中算是一份“稳定体面”的差事。 入职时,刘某与交管大队签订的是用工协议,而非正式编制或公务员身份,但他并未多想,只觉得只要踏实干活,日子总能慢慢好起来。 刘某很快适应了辅警的工作节奏。早晚高峰执勤、查酒驾、事故处理、夜间巡逻,风吹日晒几乎是常态。 六年时间里,他很少请假,也从未因工作问题受到过通报批评。制服一穿就是一整天,有时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早又继续上岗。 交警队人手紧张,像他这样的辅警成了维持日常运转的重要力量。 在长期工作中,刘某渐渐发现一个让他不安的问题:自己始终没有社保。 起初他以为是手续没办完,或者要等转正后统一缴纳。但一年、两年过去,工资条上始终没有五险一金的任何记录。 身边有同事私下提醒他:“辅警也应该交社保,不交是违法的。”这句话让刘某心里开始打鼓。 2019年起,刘某多次向队里反映社保问题。他找过中队负责人,也向大队办公室咨询过,得到的回复大多是“再等等”“上面还没批”“你这个属于临时用工”。 有时甚至直接被搪塞过去。刘某心里不服气:自己每天和正式交警干着一样的活,承担同样的风险,却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 随着年龄增长,他对未来的焦虑越来越重。没有社保,意味着生病、养老都没有保障。 刘某开始更为频繁地向单位提出补缴请求,希望至少能把之前几年欠缴的社保补上。但这些要求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让他逐渐感受到来自单位的冷处理。 2024年初,事情发生了变化。刘某被通知与农安县公安局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方并未就此前社保问题作出任何说明,只是告知原先与交管大队的用工协议终止。 刘某依然被安排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穿着同样的制服,做着同样的事情,他自然认为自己的劳动关系只是“换了个名头”,并未真正发生变化。 不久后,刘某突然接到辞退通知。理由让他难以接受——“文身,不合格”。单位称其不符合辅警岗位形象要求。刘某当场愣住了。 他身上的纹身早在入职前就存在,体检和政审时从未被提及问题,工作六年间也从未有人因此指责过他。如今,在他不断追问社保问题后,纹身却成了解雇的理由。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刘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他认为,自己与交管大队长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已构成违法;而以纹身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既缺乏合理性,也涉嫌报复性辞退。 于是,他提起仲裁和诉讼,请求单位补偿经济损失6万元,并依法补缴其在职期间的五险一金。 庭审中,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否认了刘某的主张。他们强调,自2024年1月1日起,刘某的用工主体已变更为农安县公安局,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即便刘某之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也是受公安局指派,与交管大队无关。关于辞退决定,大队表示只是代为通知,真正作出决定的是公安局,理由是刘某违反了“文身不合格”的岗位规定。 更关键的是,大队提出时效抗辩,认为刘某主张2019年至2023年期间的社保补缴和经济补偿请求,早已超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 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观点,认定刘某对交管大队提起的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定期限,且被告主体不适格。 判决结果出来那天,刘某坐在法院门口发了很久的呆。 六年的辛苦付出、一次次沟通无果的无奈、最后走到法庭的决心,在一纸判决中戛然而止。他没有得到补偿,也没有等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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