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被朋友邀请到饭馆吃饭,吃到半夜12点左右后,朋友纷纷散去,只剩下男子一人在现场,结果服务员要男子买单,男子却表示自己是被邀请来的,不是自己请的客,报警之后,男子依然表示,自己如果买了单,这不是成冤大头了? 重庆的夜,按理说是最适合吃夜宵、喝啤酒的时候,但那天张先生在江湖菜馆里,心里比外头冷得多。 那天是老周发起的饭局,说好久没见,非要请大家出来聚聚,还一再强调“今天我做东”。张先生还特意跟单位请了假,晚上七点不到就赶去了。 一进包间,场面挺讲究:一桌子硬菜,辣子鸡、毛血旺、凉菜全上齐了,啤酒也是一箱一箱往上搬。十来个人,从吃晚饭一直折腾到快午夜,喝得挺尽兴,话题也从工作聊到家庭,气氛热闹得很。 到晚上十一点多,有人开始说要走,老周当着大家的面还拍胸脯:“先走的就走嘛,账我来结。”这话说完,张先生也就没多想,还帮忙送了几个人出去。 结果酒意一过,快十二点的时候,他一抬头发现,包间里就只剩他一个人了。服务员这时候把账单拿了过来:加上中途加的菜和一共24瓶啤酒,一共1262元。 张先生赶紧解释,说自己是被请来的,今天应当是老周买单。 可对店里来说,谁预订的、谁说请客他们管不上,只知道现在桌上的东西都被这帮人吃了喝了,最后只剩张先生在现场,账也只能先找他结。 老板过来也挺直白:开门做生意,菜是有成本的,工钱也要发,不可能白招待一大桌人。张先生觉得自己特别憋屈,明明是去捧个人场,最后却成了唯一被“留下买单”的人。 大家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叫了警察。民警来了之后,帮忙给老周打电话,电话是接通了,但态度一下就变了。先是说自己手头紧,付不了钱,然后又顺口一句:“你先垫一下嘛,明天我转给你。”说完就急匆匆挂了。等民警再打,对方干脆不接了,微信也不回。 这种局面,其实不少人都在网上讲过类似遭遇:有人被临时叫去“撑场面”,结果到了才发现,自己是被当成负责买单的“冤种”;还有人被丢在KTV,一个人面对好几千块的账单。 从感情上讲,这种行为挺缺德,把朋友当提款机。但从法律关系上看,事情又没那么“讲哥们义气”。按法律上的理解,发起饭局的人确实应该负首要责任,可只要你坐在那里吃了喝了,在其他人全跑了的情况下,你和餐馆之间的消费事实就已经形成了。 为了不落下“吃霸王餐”的嫌疑,眼下这个当口,张先生确实有先把钱付掉的义务,之后再去找老周要,这属于另一层面的追偿问题。 当晚在民警协调下,张先生最终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还签了一份承诺书,说第二天来把钱结清。可到了约定时间,他还是没去付,因为老周已经彻底失联——电话不接,微信也拉黑了。在他看来,这钱一旦掏了,十有八九就再也要不回来了,他咽不下这口气。 对餐馆老板来说,这事也挺尴尬。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见过抢着买单的,头一次遇到一桌人一起溜,把朋友丢店里的。为了这一千多块钱,他要是一直收不到钱,最后大概率只能走起诉这条路。 而对张先生来说,这顿花1262元买来的教训,不管最后钱到底谁掏,他和所谓这些“兄弟伙”的关系,算是彻底到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