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多次性侵13岁女童被判13年#】#请假10天保胎被辞退公司赔偿9.2万# 12月10日,全国妇联会同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在京联合发布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其中一案例显示:2023年4月,母亲艾某某(化名)发现13岁女儿小艾(化名)下体肿胀,因参加过区妇联举办的防性侵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察觉有异,立即将其带至区人民医院“检警医+妇联‘一站式’询问救助平台”检查身体,妇联工作人员询问发现小艾被继父杨某某多次引诱性侵,第一时间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指派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及时安抚被害人及其母亲情绪,引导小艾全面陈述案件细节,为后期案件处置奠定证据基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院同步介入,迅速锁定杨某某性侵证据。2023年12月初,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之后法院民事判决撤销杨某某为小艾监护人资格,艾某某起诉杨某某与其离婚。 在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区妇联入户走访了解被害人家庭困难,召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联席会,协调区民政局、教委、公安分局、属地街道等单位,为被害人及家庭成员办理低保、医保、减免学杂费等事项,申请司法救助金1.25万元,对接爱心人士提供6000元捐赠,为艾某某提供就业指导及技能培训,帮助找到合适工作岗位。针对被害人小艾因长期遭受性侵自我认知扭曲等心理问题,区妇联联系提供心理疏导及亲子关系修复指导30余次,组成“妇联干部+心理咨询师+巾帼志愿者”跟踪小组,开展长达两年的家庭教育指导,促使母亲艾某某在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方式等方面有较大转变;得知小艾有绘画爱好,协调社工组织免费为其定制绘画疗愈课程。 另一案例展示:陈某某(女)于2021年6月1日入职福建省泉州市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5月15日,陈某某因怀孕需要保胎休养,向公司申请5月15日-5月25日的病假,并提供相关医院证明。期间公司多次告知其尽快到岗工作,但当事人因保胎休养无法返岗。陈某某如期返岗上班时被告知三年劳动合同已到期且因无视管理秩序无故旷工,公司口头通知陈某某已解除劳动关系。于是陈某某向泉州台商投资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投诉。 泉州台商投资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立即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向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同时派出劳动法律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和调解员等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公司。由于公司负责人以多种理由推脱责任,配合度不高,一体化基地当即与民生保障局、法院、司法联合妇工委和检察院等部门启动联动机制,报请区总工会向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向劳动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经一体化基地相关工作人员的多次耐心说服教育,告知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无正当理由未续签劳动合同亦属单位过错,均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公司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向陈某某道歉,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依法履行职责支付陈某某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以及其他补贴合计9.2万元,双方劳动关系协商一致解除。(最高人民检察院)
【#继父多次性侵13岁女童被判13年#】#请假10天保胎被辞退公司赔偿9.2万#
中国新闻周刊
2025-12-11 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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