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一男子与再婚妻子经常因琐事争吵,可是妻子提离婚时,他却死活不同意。在二人闹别扭期间,男子意外发现再婚妻子竟和别的男人有暧昧关系,怀疑其婚内出轨了,气得用扳手将再婚妻子和11岁的继女活活砸死。这下男子悲剧了。(来源: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刘某之前有过一段婚姻,而且还有一个女儿。但因为刘某不务正业,一直在社会上混迹,也没混出个名堂,所以第一任妻子最终选择了离开。 刘某带着女儿独自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有人给刘某介绍了个对象王某。王某和刘某一样,都是离异带个女儿。 刘某深知独自带女儿的辛苦,也有意向找个对象。之后,随着二人的频繁接触,渐渐擦出了爱的火花。2019年,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刘某和王某又生育了一个女儿。 可随着孩子多了起来,家里负担越来越重,刘某又经常不务正业,所以家里总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吵,家庭氛围十分压抑。 2022年6月初,32岁的王某实在受不了这种日子,多次和刘某提出离婚,可刘某就是不同意。 6月11日,刘某意外得知王某竟然出轨了,气得要求王某立即与对方断绝往来,但王某却不同意。为此二人吵得面红耳赤,情绪都到了崩溃的边缘。 6月12日凌晨4点多,刘某从工具箱内拿了个扳手,然后趁夜摸进了卧室,对着王某的头部疯狂地打砸,直至王某一动不动。 然而刘某似乎杀疯了,他又来到11岁继女的卧室,看着熟睡中的小女孩,他没有丝毫怜悯,再次举起扳手,狠狠地砸向继女的头部。 有网友愤怒地谴责道:“简直是禽兽不如,在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怎么能对孩子下此毒手。” 还有网友表示:“显然女方很早就出轨了,难怪要离婚,这种女人要不得,不过男方还是太冲动了,大不了就离婚,真的没必要杀人。”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刘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立即执行。 本案中,刘某在发现王某婚内出轨后,曾劝过王某不要继续出轨,但王某不听劝,所以王某对案发的起因其实是存在一定过错的。 因此,即便刘某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一般也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很大的可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 可是刘某并不仅仅杀害了王某,他还将无辜的继女也杀害了,而继女才11岁,属于未成年人。 法院认为,刘某连杀两人,且杀害了无辜未成年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某也许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没有选择上诉。其实就算刘某选择上诉,也不会改变任何的结果,毕竟杀害未成年人可是要从重处罚的。 目前,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刘某已经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