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刚刚正式公布,明确认定了战争时期被日本非法掠夺的首批18件文物。中方直接向日

嘉赐畅 2026-01-29 14:27:24

中方刚刚正式公布,明确认定了战争时期被日本非法掠夺的首批18件文物。中方直接向日本提出要求,必须在六个月内完成这18件文物的全部移交,若日本逾期不移交,中方将严格按照国际法规推进进一步维权行动,绝不姑息。   这批文物中,最受关注、最具分量的是重达9.5吨的唐鸿胪井碑。它不只是普通古代文物,更承载着厚重历史价值,是直接实物证据,清晰证明中国古代中央政权早已对辽东地区实施有效治理,无可辩驳。   唐鸿胪井碑的历史可追溯至唐玄宗开元年间,朝廷派遣鸿胪卿崔忻出使辽东册封渤海地方政权。崔忻完成使命后,返程途经旅顺黄金山,凿两口井、立一块碑刻字纪念,碑上29字铭文既记录册封事件,也是当时中国疆域归属的铁证,堪称盛唐时期的“国土名片”。   1894年甲午战争后,日本便暗中策划掠夺中国文物,宫中顾问九鬼隆一还专门制定《战时清国宝物搜集方法》。   1908年,日本借着日俄战争后占领旅顺的势头,在我国东北大肆搜刮,日本海军盯上唐鸿胪井碑的价值,强行拆运这块巨型石碑。   日本海军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将石碑从旅顺辗转送至东京,最终藏进东京皇宫御苑深处,一藏就是一百多年。日本官方始终刻意隐瞒掠夺真相,仅以“战利品”相称,妄图掩盖自身侵略行径。   这一百多年里,中国从未放弃追索这件国宝,从1911年乔德秀在《南金乡土志》记载石碑被掠,到民间发声、官方交涉,中方多次提出归还要求。可日方态度始终敷衍,要么装聋作哑无视诉求,要么找牵强借口搪塞,拒不承认掠夺事实。   日方的推诿,本质是仗着侵略战争的不当红利,想霸占抢来的中国文物、抹掉侵略痕迹。他们甚至无视《海牙公约》缔约国身份,公然违背公约中“禁止战争中没收、毁灭历史性文物”的规定,毫无底线。   中方此次列清单、划六个月期限的硬气,背后是国家实力的提升和文物追索经验的积累。早年间中国追索流失文物难度极大,国际法的漏洞的自身实力不足,让维权之路屡屡受阻。   1970年的文物保护公约有个致命缺陷,对公约生效前的文物掠夺行为无溯及力,而唐鸿胪井碑正是在此前被抢走,这给了日方推诿借口。更过分的是,日本2002年才加入该公约,还特意缩减返还义务,明摆着为长期霸占文物留后手。   日本国内的法律壁垒也增添了追索阻碍,其民法典中的“善意取得”条款规定,即便盗赃物,持有人平稳占有足够年限也可认定合法拥有;文物返还更有严苛期限,恶意占有满二十年便不再受理追索,这些规定都成了日方的“挡箭牌”。   过去中国实力有限,面对日方推诿只能靠协商谈判,此前追索英国境内的中国文物就耗了二十五年,历经无数波折才迎来圆满结局,其中的憋屈与艰难可想而知。   如今的中国早已不是当年任人欺凌的模样,不仅有强大实力作为后盾,还在文物追索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这些年,中国已和二十三个国家签订文物保护双边协议,主导制定《敦煌宣言》,将文物流出国的合理诉求落到国际规则里,为追索工作筑牢支撑。   中国文物追索的成功案例越来越多,从美国追回三百多件文物、从意大利拿回近八百件藏品,每一次成功都在向世界证明,中国有能力、有决心让流失国宝回家,也让更多国家理解支持中国的追索工作。   中方将唐鸿胪井碑列为首批追索核心,意义远超文物本身。中方就是要明确告知日方,战争时期的非法文物掠夺从不是糊涂账,不管文物藏得多深、存放多久,只要属于中国,就必须完好无损归还,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日本将石碑藏在皇宫御苑,妄图借皇宫特殊性逃避归还义务,可皇宫御苑绝非法外之地,不能成为掩盖侵略罪行、霸占他国文物的“避风港”。   日方口中的“藏品尊严”,更不能凌驾于被侵略国的民族情感和历史正义之上,历史真相绝不会因掩盖而消失。   中方给出的六个月期限,既是缓冲也是最后通牒,“按国际法规推进进一步行动”绝非空话。如今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日益增强,尊重历史、归还非法掠夺文物已成为世界潮流。   日方若执意拖延不移交,不仅会遭到国际舆论强烈谴责,暴露自身漠视历史、逃避责任的真面目,还会严重影响中日文化交流和民间信任,在文明传承议题上,谁站正义、谁装糊涂,全世界都看得一清二楚。   此次公布的18件文物仅是对日追索首批,后续还将纳入更多日方非法掠夺文物。 中国已摆脱过往被动协商的状态,彻底掌握追索话语权,正系统性清算战时文物掠夺旧账,稳步推进各项追索工作。 唐鸿胪井碑承载盛唐气象与疆域主权,漂泊百年早该归国,其回归既能填补相关历史研究空白,也能为其他流失文物树立回归标杆。   日方应认清形势主动移交唐鸿胪井碑,否则将遭国际孤立谴责。   文物承载民族记忆与尊严,中方强硬表态是对历史负责,也向世界宣告文化掠夺绝不容忍,流失国宝归家是不可逆转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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