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广西南宁,一对大学生恋爱,男方在发现女方与其他男生网聊后,醋意大发,欲与女方分手。女方不愿意分手,还希望挽回,期间放下身段,接受男方的“惩罚”,未果后,报警声称被男方侮辱、强奸。虽然,男方拒不认罪认罚,声称与女方的所作所为都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是情侣之间寻求刺激的“玩法”,女方之所以报警是得不到、就毁掉的行为,但仍被公诉。 据悉,2024年8月17日,19岁、刚上大一的莉莉闲来无事,在刷短视频时发现长得高大、帅气的牛牛,顿时对牛牛心生好感。 随后,莉莉主动给牛牛留言,得知牛牛同为大学生后,又添加牛牛为好友,不到一周便与牛牛确定为恋爱关系并发生了关系。 此后,两人经常一起逛街、吃饭,相处得很是融洽。 2025年3月16日,牛牛在校外租住的出租屋内无意间看到莉莉与其他男生的聊天后,醋意大发,很是生气。 虽然莉莉结识对方只是一个平时与自己一起打游戏的网友,自己也没与对方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但是牛牛依旧难以释怀,还向莉莉提出分手。 莉莉不想就这样与牛牛结束恋情,希望挽回。 随后,牛牛不仅掌掴莉莉、拿烟头烫莉莉,还让莉莉吞其痰、吃其排泄物,带着莉莉在莉莉手臂上文了一只小狗,配文“牛牛’S”,意指莉莉是牛牛的狗。 而一方面为了挽回恋情,一方面觉得有愧于牛牛,莉莉均一一配合照做。 2025年3月24日,因牛牛称认识了新女友,还与对方一起逛街、带对方回过出租房,莉莉这才意识到与牛牛的感情已经彻底无法挽回。 3月25日,莉莉在牛牛的出租房内与牛牛发生关系后,离开。 而后莉莉越想越憋屈,认为自己为了与牛牛在一起,做了那么多事情,而反观牛牛的所作所为,都并不是与自己在一起,而是为了发泄心中的欲望,彻底对牛牛失望,最终选择报警。 很快,警方将牛牛带走,了解事情经过后,以涉嫌强奸、强制侮辱罪对牛牛立案调查。 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制侮辱罪则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侮辱他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和性羞耻心等人身权利的行为。 这里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实施侵害;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侵害。 具体到本案,虽然牛牛拒不认罪,声称自身从来没有威胁、逼迫莉莉,与莉莉之间的所作所为都基于双方的自愿,“我咳一声,她主动张嘴……”“她喊停就停!”。 此外,还表示与莉莉之间的所作所为都是在网上学习的,情侣之间寻求刺激的“玩法”(SM),自己扇过莉莉耳光,莉莉也扇过自己,莉莉之所以报警是因爱生恨,得不到、就毁掉的行为。 警方还是将牛牛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而检方审查后认为,牛牛对莉莉的所作所为,系是在发现莉莉与其他男性聊天后,利用了莉莉对自身的感情上的依赖,以“闹分手”的形式逼迫莉莉实施,行为极端变态,且也违背了莉莉的意愿,不仅构成强奸、强制侮辱罪,该应当应当数罪并罚,最终还是对牛牛提起公诉。 据悉,事发后,牛牛的母亲查看了事发近几天的楼道、电梯的监控。 因看到牛牛与莉莉进出电梯时都是有说有笑,莉莉最后一天离开时,精神状态也很好,牛牛的母亲也认为牛牛不构成犯罪。 不过由于牛牛还正在上学,为了避免给牛牛带来不利影响,牛牛的母亲还是委托律师找到莉莉并给了莉莉7万元赔偿金,莉莉则相应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表示原谅牛牛,不再追究牛牛的任何责任。 因牛牛犯的事儿,属于公诉案件,即便莉莉选择谅解牛牛,也不能免除牛牛的刑事责任,仅可以作为对牛牛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 目前,检方已经将案件移交法院,正在等待开庭。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