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女士和王某喜结连理,儿子出生后,家庭也很幸福,同年年底,王某偶遇初中女同学王女士,两人发展出长达9年的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王某不断给王女士转账,像520、521这类特殊金额频繁出现。王女士给谷女士打电话,谷女士这才知晓丈夫的背叛。她果断离婚,让王某净身出户,还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法院,索要25万余元。一审判决王女士返还16.9万余元,王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来源:浪涨新闻、红星新闻、光明网、零度时评) 2012年,谷女士和王某结婚。 2014年,儿子呱呱坠地,一家三口的小日子满是幸福,谷女士满心欢喜,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奔头,每天围着孩子和丈夫转,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可谁能想到,同年年底,一场意外的相遇,打破了这份宁静。王某在一次聚会上,偶然遇见了初中女同学王女士。 多年未见,两人相谈甚欢,回忆起学生时代的点点滴滴,仿佛时光倒流。从那之后,他们的联系越来越频繁,关系也逐渐变得微妙起来。 王女士知道王某已有家室,可还是没能抵挡住诱惑,一头扎进了这段不正当的感情里。 王某渐渐迷失了自我,为了哄王女士开心,从2015年开始,频繁地给她转账。那些带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像520、521,一次次地从王某的账户转到了王女士那里。 谷女士对此一无所知,她依旧全心全意地经营着这个家。她以为,丈夫每天早出晚归是为了这个家努力工作,却不知道,他的一部分时间和金钱,都花在了另一个女人身上。 王某和王女士的不正当关系,竟然维持了整整9年。 这9年里,谷女士毫无察觉,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她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心里满是欣慰,觉得生活虽然平淡,但却无比踏实。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 2023年5月的一天,谷女士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正是王女士。 王女士在电话里,把和王某的关系以及这9年来的种种,一股脑儿地告诉了谷女士。 谷女士整个人都懵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曾经对自己信誓旦旦说要一辈子好好过日子的丈夫,竟然背叛了自己,而且还是长达9年之久。 等谷女士稍微冷静下来后,她决定找王某问个清楚。 王某一开始还想抵赖,可在谷女士的质问下,他终于承认了一切。谷女士看着眼前这个曾经深爱的男人,如今却如此陌生,她的心彻底碎了。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谷女士做出了决定。她果断地和王某离了婚,并且让他净身出户。她觉得,这是王某背叛家庭应该付出的代价。 谷女士认为,王女士破坏了自己的家庭,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是,她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了法院,索要这9年来王某转给王女士的25万余元。 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频繁给王女士转账,这些钱属于他和谷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王某未经谷女士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王女士,这种行为侵犯了谷女士的财产权益。 王女士和王某的不正当关系,对这种赠与行为有什么影响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王女士明知王某有家庭,还和他保持不正当关系,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王某基于这种不正当关系对王女士的赠与行为,自然也是无效的。 所以,谷女士有权要求王女士返还这些财产 一审判决下来了,法院判决王女士返还16.9万余元。 王女士对这个结果不服,她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是被王某欺骗了感情,而且她和王某之间还有一些共同经营的项目和借款,不应该返还这么多钱。于是,她提起了上诉。 二审的时候,三方重新对转账记录进行了核算,算出转款差额为11.2万余元。 王女士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诉说着自己的委屈,称自己是被王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还拿出了所谓的共同经营和借款的证据。然而,法院并没有认可她的说法。 法院认为,王女士明知王某有家室,还和他保持不正当关系,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王某给王女士的转账,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赠与行为无效。 最终,二审改判王女士返还11.2万余元,诉讼费由王某承担70%,王女士承担30%。 这场长达9年的不正当关系,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画上了句号。谷女士虽然拿回了一部分钱,但她失去的,远不止这些。她失去了曾经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对爱情的信任。而王某和王女士,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 您觉得谁受到的伤害最大呢?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