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32岁的出租车司机载了两名喝了酒的男子,二人是表兄弟。上车后就开始争吵,表

芹姐说法 2026-01-22 14:55:08

吉林,32岁的出租车司机载了两名喝了酒的男子,二人是表兄弟。上车后就开始争吵,表弟吵不赢,直接拿司机撒气,先是打了司机一个右耳光,又用双手蒙住司机的眼睛。表哥看到后,赶紧把表弟的手扳开,随后表弟又在后排抱住了司机,幸好司机经验老道,几经他们一阵乱操作,车子径直冲进了隔离带才停下。下车后,司机赶紧报了警,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还说幸好是凌晨两点多,不然危险就大了。可对方只愿意赔偿5000元,还称司机要求的5万元过多、不合理。民警则表示,他们只构成拘留,构不成判刑。司机不解:这样威胁行车安全的举动,属于妨害公共安全驾驶,为什么就不能判刑? 李先生是开夜班出租车的,他平时最不喜欢遇到喝酒的人,可在1月16号凌晨,他偏偏遇到两个喝了酒的男子向他招手要坐车。 李先生还是决定停下载他们,毕竟生意不易,上车后自己注意言行就好。 因此,等他们上车后,李先生就轻言细语地让前排男子系好安全带,也让后排的男子坐好,说自己要启动车子了。 他这一套说辞,就是希望喝酒的两人注意安全,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对他们的关心。 要知道很多喝了酒的人脾气大,对司机很不礼貌,一句话不对就会上纲上线,所以李先生才这样做铺垫,希望他们乘车期间都能安安稳稳,大家和平相处。 这俩人倒是好,上车后并没有找李先生的麻烦,反倒两人聊了起来。 看得出来,这两人都是50多岁的中年男子,酒确实喝得不少,但思维还比较清晰,也听见后排男子叫前排男子表兄。 李先生听着他们摆龙门阵,丝毫没有插嘴,只顾专注看路况,顺利把他们载到目的地、收好钱就是他的本分。 可中途的时候,这俩人不知因何事争论起来,而且声音越吵越大,谁也不让谁。 李先生一看,糟糕,这不会打起来吧?但转念一想,两人毕竟是表兄弟,应该不会,他便加快速度,想赶紧送他们到目的地了事。 可这俩人一个在后排、一个在前排,吵得耳红脖子粗,李先生突然感觉自己右脸颊被狠狠抽了一下,还没回过神来,眼前就一片黑——居然是后排的表弟蒙住了他的双眼。 他赶紧大叫:“快点松开,太危险了!” 表兄看到这种情况,酒醒了一大半,赶紧上前把表弟的手扳开。 可表弟还没泄愤,他显然是吵不赢表兄,把气全撒到了司机身上。 只见他随后又抱住了司机,这种操作完全影响了李先生的驾驶,李先生心里清楚,不能再在大马路上行驶,必须赶紧把车停下来才行。 可被抱住后,双手操作变形,车子直接穿过隔离带才停了下来。 李先生吓出一身冷汗,幸好前方没人,幸好是凌晨两点多,要不然撞到人,后果不堪设想。 他随后看了瞅车上两人,直接下车拿起手机报警,想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民警赶来调解,两人酒醒了一大半,赶紧向民警说明情况,称只是吵架太过激动,表弟才做了糊涂事,愿意赔偿司机5000元。 司机哼了一声:“5000元?你们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要么赔偿5万,要么依法判刑!” 两位表兄弟赶紧和颜悦色地说:“不至于这样吧,人没受伤,路人也没受伤,你干嘛咄咄逼人?” 李先生更来气了,直言他们这是不知悔改:“你们又是扇脸、又是蒙眼、又是抱人,今天幸好我经验老道才没出大事,要是换个新手司机,车毁人亡都有可能!”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严重后果,依照刑法第115条量刑。 本案中乘客殴打、控制正在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已干扰正常驾驶,危及道路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符合该罪名的行为要件; 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多因未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仅满足《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的处罚条件。 最后,民警让大家尽量协商,可双方都没有退步的意思,民警也明确表示,两人的行为仅够行政拘留,构不成判刑。 最终表弟被拘留15天、罚款2000元,表哥的具体处理结果未详细说明。 李先生不认同这样的处理办法,他虽认可民警的处理流程合规,但认为判罚过轻。还是觉得他们的举动构成了妨害安全驾驶相关违法,触及危害公共安全范畴,为何不能判刑? 该事件已上报相关部门,后续将进一步研究,给出兼顾双方合理诉求的处理结果。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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