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孩去邻居家玩耍,看到狗被拴在角落卧着,他竟走上前去抚摸,没想到,狗突然起

辨案析历 2026-03-09 07:09:52

河南,男孩去邻居家玩耍,看到狗被拴在角落卧着,他竟走上前去抚摸,没想到,狗突然起身扑过来,把男孩扑倒在地撕咬。事后,男子家属还恬不知耻的向邻居索赔6000元,邻居觉得实在冤枉:狗在院子里拴着,男孩自己去挑逗这才被咬,关我什么事?但考虑到都是乡里乡亲的,邻居愿意赔偿3000元,但要求男孩家属过后不在追责。 3月8日,村里的小男孩写完作业,在家门口闲得无聊,就想着去隔壁邻居家转转。 村里大家都互相认识,院子的大门平时也不上锁,方便走家串门。 小男孩就轻手轻脚来到邻居家,还想着能不能找邻居家的孩子一起玩。 刚进院子,他就看到院墙角落拴着一条大狗,此刻正趴在地上晒太阳,看起来安安静静的。 小男孩平时就喜欢小动物,完全没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心里还想着这狗看着挺乖的,摸一下应该没事。 他蹑手蹑脚走到狗的身边,完全没考虑狗的感受,也没提前发出声音提醒,直接伸出手就想去摸狗的脑袋。 万万没想到,这条狗是邻居家的看家狗,性子本就警惕,突然被陌生人触碰,瞬间被激怒了。 大狗猛地起身,发出一声低吼,没等小男孩反应过来,就扑了上去,把他重重地扑倒在地,张嘴就开始撕咬。 好在狗被绳子拴着,只能咬到男孩的腿部,这才没有造成致命的伤害。 被狗扑倒后,小男孩吓得哇哇大哭,一边挣扎一边哭,很快引来了周围的邻居。 邻居赶紧冲过来喝止大狗,又连忙把小男孩从地上扶起来,但他的腿上已经有明显的咬伤和抓伤,只能赶紧通知了男孩家属。 男孩家属赶到后,看到孩子受伤的样子,心疼得直掉眼泪,当即带着孩子去医院处理伤口、接种疫苗,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 事情过后,男孩家属找到了狗主人,提出要索赔6000元,认为是狗主人没看好狗,才导致孩子受伤。 邻居一听就急了,觉得自己实在太冤。 邻居辩解道:狗一直拴在我自家院子里,又没跑出去,是你家孩子自己跑进来主动挑逗狗,这才被咬的,怎么能全怪我? 邻居心里满是委屈,他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狗拴着绳、养在自家院内,本身就没有过错。 但转念一想,两家是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闹得太僵也不好,孩子受伤确实也是事实。 于是,狗主人主动提出让步,愿意赔偿3000元,唯一的要求就是男孩家属收下钱后,这件事就此翻篇,以后不能再以这件事为由上门追责。 男孩家属考虑到邻里情分,也知道孩子自己确实有不小的责任,最终同意了这个协商方案。 对此,有人说狗主人太冤,明明尽到了拴绳的义务,男孩完全是咎由自取,应当自甘风险。 但也有人说孩子年纪小不懂事,狗主人多少还是要承担点责任。 不管怎么说,这也给家长们提了个醒:一定要看好自家孩子,告诫他们远离陌生犬只,别因为一时好奇酿成意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上,饲养动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 案例中,狗主人已将狗拴在自家院内,尽到基本管理义务,没有明显过错。 男孩擅自进入邻居院子、主动抚摸挑逗拴养犬只,对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应减轻狗主人责任。 所以,双方协商由狗主人赔偿3000元、不再追责,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与邻里情理的结果。 男孩摔伤系自身过错导致,狗主人无侵权故意,无需承担全部赔偿。 退一步说,即使男孩家属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按过错比例减轻主人责任,因此,邻居不用太过担忧,3000元的赔偿不仅给足了情面,也留足了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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