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女博主豪掷20万,在酒店连住3年。几万块衣服弄丢都不索赔,逢年过节还给工作人员送礼,可背后竟被保洁阿姨偷偷吐槽:这人太麻烦,事真多! 女博主得知后当场炸了,直接找酒店负责人讨说法:我花这么多钱住店,难道是来花钱买罪受的? 这事闹到最后,酒店到底会怎么收场? 姜女士是网红女主播,由于工作原因,常年在酒店租房住。这一住,就是整整三年,酒店房费都花了20多万。 姜女士人很热情,平常和酒店的员工相处得很好。 知道前台小姐姐家里有难处,还主动送上慰问红包,逢年过节,她都会准备口红、护肤品、零食这些小礼物送给大家,从不吝啬;就连平时点餐,也会多点一份,分给值班的工作人员。 有一次姜女士在整理衣物时,发现有好几件价值几万块的名牌衣服和鞋子都不见了,翻遍了房间的各个角落都没有找到。 她心里知道,这大概率是酒店工作人员打扫时,不小心弄丢或者放错了地方。 有人劝她,一定要找酒店索赔,可她却摇了摇头,说“大家都不容易,低头不见抬头见,没必要把关系闹僵”,到最后,一分钱赔偿都没要,就这么不了了之。 可姜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片真心,在别人眼里,竟然成了“好欺负”“没脾气”,自己的大度,竟然成了别人敷衍、怠慢她的理由。 姜女士是做美妆直播的,没有稳定的网络,直播就没法正常进行。 可这家酒店的网络,从她住进来的第一天起,就一直有问题,卡顿、断流是常态,经常出问题。 姜女士一遍遍找前台反馈、找酒店负责人沟通,整整反馈了三年,每次对方都笑着答应“马上整改”“很快就好”,可转头就抛到了脑后,问题从来没有真正解决过。 除了网络问题,酒店的保洁服务更是让她糟心不已。平时她忙完直播,房间比较乱,想叫保洁阿姨来打扫,可是每次打电话到服务台,都是要等上四十分钟、一个小时,有时候甚至要等更久才有人来。 有一次姜女士着急出门,提前半小时打电话预约保洁,结果等她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保洁阿姨还没来,她无奈之下,只能自己简单收拾一下,匆匆出门。 明明是她花了钱,理应享受到及时的保洁服务,可到最后,却硬生生变成了“求人来干活”。 姜女士平时在交房费的时候,都是一次性交一万多,从没有过拖延。平时消费也很大方,可酒店却会为了一瓶两块钱的矿泉水,专门派人找上门来,非要让她补上这两块钱。 这些小事,她都一一忍了下来,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必要因为这些小事斤斤计较。 可是那天,姜女士下班回房间,路过走廊拐角,无意间听到保洁阿姨和另一位工作人员闲聊,语气里满是不耐烦:“那个长期住的女的,太麻烦了,天天喊打扫,事儿多的很!” 后来姜女士才从其他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不止保洁阿姨,连前台的工作人员,也一直在背后嚼她的舌根:说她平白无故送礼物,是别有用心,想让她们特殊照顾;嫌她给的红包太少,不够大方;甚至还阴阳怪气地diss她,说她遇到一点小事,就知道找男朋友吐槽撑腰,没本事自己解决。 听到这些话,任是谁再好的脾气也憋不住了。 姜女士不忍了,直接找到酒店负责人,讨要说法,要求涉事的保洁阿姨和前台工作人员,给自己道个歉。 可酒店负责人的回应,却更让她生气,对方不紧不慢地说:“员工就是忙的时候随口一说,没别的意思,他们不是说不愿意服务你。” 这件事不仅是酒店的服务态度问题,更涉及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 《民法典》里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姜女士支付了二十多万的住宿费,就有权享受酒店提供的符合约定的服务,包括网络通畅、保洁及时、住宿安全等。 酒店三年不解决网络问题,保洁服务拖沓敷衍,这本身就是履行合同不到位,属于违约行为,姜女士完全可以要求酒店减免部分住宿费、及时整改问题,甚至可以要求赔偿因网络问题造成的直播损失。 另外,《民法典》里还规定了,宾馆、商场、银行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是因为酒店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消费者财物丢失,酒店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姜女士当初选择放弃赔偿,是她自己让渡了权利,是她的大度,不是酒店没有责任,更不能成为酒店工作人员怠慢服务、背后吐槽的借口。 好在事件发酵后,涉事酒店顶不住舆论压力,终于做出了回应,正式向博主姜女士道歉,涉事的前台工作人员被停职处理,酒店也表示会尽快整改网络和保洁问题,给姜女士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最后问一句,如果你是这位博主,你会忍气吞声,还是直接硬刚,坚决讨要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