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男子好好走在路上,没招谁惹谁,旁边车窗里突然探出一个狗头,一口咬

梅姐说法 2026-03-07 17:02:08

内蒙古呼和浩特,男子好好走在路上,没招谁惹谁,旁边车窗里突然探出一个狗头,一口咬在他的胳膊上。男子向狗主人索要赔偿,没想到狗主人不仅没道歉,态度还十分恶劣:钱是一分没有,想去哪告去哪告! 男子气不过,决定走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于是他起诉了狗主,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31000元。 本以为等来的是法律的公正,然而没想到一审下来,驳回了男子的索赔申请。最终,只给判了2300元的赔偿费。 为什么无辜路人被狗咬受了伤,最终只给判赔了2300元呢?按理说,这两千多块钱还不够支付医疗费呢? 所以,这案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去年6月,男子云某饭后在马路上散步,路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他路过时,从车窗里突然探出一只狗头,龇牙咧嘴地冲他一顿乱吠。 云某当即被吓了一大跳。正当他拍拍胸脯准备离开时,从车窗里探出头的狗,却对他发起了攻击,一口拽住他的右手胳膊就一通乱咬。 出门散个步都能遇着这种倒霉事,这简直是天降横祸,他连躲都没法躲开。 胳膊很快被咬出了伤口,云某疼得直吸气,记下车主的车牌号后,连忙去打了狂犬疫苗。 事后,他找到狗的主人梅某,表示索要被狗咬伤的医疗费用。 然而,梅某却直接表示没钱。他的狗咬伤了人不仅不道歉,还出言恶劣:钱是一分没有,想去哪告去哪告! 这话可真的是把云某逼急了,狗这么猖獗胡乱咬人就算了,没想到狗的主人也这样是非不分、无视法律! 于是,云某当即提起诉讼,要求梅某赔偿31000元,其中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用。 被告的梅某当然嗤之以鼻,不予理会,还声称云某只不过被狗咬了一口,他家狗又没有狂犬病,而且伤口看起来也没有多严重。 云某索赔31000元,简直就是狮子大开口,分明就在讹他钱。 云某也懒得再与他争辩,直接提交了自己的伤情资料,还有自己接种狂犬疫苗花费的1550元,以及医疗费用333.17元,便专心等起了法院的判决。 他本以为这次判决的结果是胜券在握的。 他走在路上好端端地被狗咬了,狗的主人还语气恶劣,毫无对宠物狗咬伤了人的歉疚和悔改。不管从哪个方面看,他都是妥妥的受害者。 可没想到,一审结果让他彻底傻眼了。 一审驳回了云某索要的31000元的赔偿款,但因梅某确实因为疏忽,导致云某被狗咬伤。所以,判决梅某需赔偿云某的医疗费和交通费2300余元。 对此,一审的说法是云某的伤情并未构成伤残,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也就没有了事实和法律依据。所以,梅某不用赔偿精神损失的那部分。 但他确实因为监管不力,独留狗单独在车内时,没有将车窗锁好,或者给狗戴上牙套,导致他的狗咬伤了路人,也是既定事实。 所以,对于云某此次损失的医药费和交通费,他理应全部赔偿。毕竟,是他家的狗无缘无故把人给咬伤了。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若是能证明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然而本案中,云某规规矩矩地走在路上,没有招惹狗也没有过其他对狗过激的行为,显然不属于这类情况。 再者,将狗留在车内却不加以看管,这明显属于对安全的松懈和失职。 所以此案,可以给所有养狗的人群来一记警示:在将狗带到公共场合之前,务必要先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它不会对其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毕竟,安全问题无小事,若是因为主人的疏忽导致酿成了大错,到时危害的还是主人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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