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男子为了给父亲治病,准备将40多克黄金拿去变卖,给父亲筹集所需的手术费和住院费,结果半路上不幸丢了。心急如焚下,男子带着哭腔向民警求助: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是救命钱!希望捡到黄金的好心人能尽早归还,十分感谢! 杨先生发现那40多克黄金掉了的那刻,天都塌了,那些黄金是他要给父亲治病用的。 几天前,杨父突发疾病,家里花钱就跟流水一样,看病做手术要花掉大把的钱不说,就连每天的住院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消耗呢? 很快,家里的存款就所剩无几。杨先生作为一家之主,顿间觉得有千斤的担子压在身上,一下子压力变得非常大。 因为这件事,他这段时间都没有好好休息过,整个人消瘦憔悴了不少,脸皮蜡黄,黑眼圈沉重。 可医生跟他说,他父亲这个情况,根本没有好转,最好是转个好点的医院再做个手术。 一想到手术的金额,杨先生沉默了。那天,杨先生蹲在杨父的病房外,一个人沉思了好久。 最终,他跟妻子说,要不把家里抽屉里锁着的那些黄金拿去变卖了吧,先度过这个难关再说。 他说这话时,低下了头,压根没敢看妻子的眼睛。 妻子却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说:好啊,咱爸现在用钱正是关键,还好咱们有那笔保底钱作为救急。 见妻子这样的懂事体贴,杨先生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点点头,连忙说好,又紧握住她的手说:谢谢你,老婆。 杨先生知道,那40多克的黄金是他们结婚那年,他送给她的三金。妻子把那些黄金放在床头的抽屉里,用锁牢牢锁着,一直以来都非常珍视。 杨先生没再多说什么,拖着疲惫的身躯去给父亲办了转院。 入住新医院后,他又忙前忙后,确定对父亲所需要做的手术比较有把握后,他才跑了趟家里,从抽屉里拿出了黄金,把它小心翼翼地装进小绒布袋里。 接着杨先生驱车一路来到父亲病房,这时杨父做完检查刚睡下不久,他看着躺在床上面容苍白的父亲,心里很不是滋味。 杨先生一个人在附近漫无目的地转悠,当时他整个人都很乱,脑子里稀里糊涂的,一路上思考了很多有的没的。 那时候他压根没想到,揣在他兜里的黄金就会这样不明不白地掉了。 等到他意识到这事的那刻,顿间觉得五雷轰顶。 一开始他不愿相信这事是真的,手指颤抖地将身上的口袋翻了好几遍,除了摸出几张皱巴巴的纸巾外,口袋里没有其他东西。 杨先生的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又和妻子一起沿着刚才的路线来回找了几遍,可一路上找过去,就是没有看到那个小绒布袋的身影。 小绒布袋里面除了40多克黄金,里面有一个长命锁式的坠子,还有一个链子,一个小耳钉,一个镯子,是那种圆形的,这些东西加在一块大概有五六万块钱。 光是想到这些,杨先生就十分崩溃,更何况,这些东西还是给他父亲准备的救命钱。 最后走投无路下,两人决定报警。杨先生跟民警回想了一遍黄金丢失的全过程,说着说着眼泪潸然泪下。 杨先生边拿手背去抹眼泪,边哽咽着声音说,那些钱就是他们的救命钱了,务必希望民警同志能尽最大的能力帮他们找到。 一个大男人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哭,可想而知他是多么绝望痛苦了,其他人光是看着心里也很不好受,民警也当即配合他们调取了附近的监控。 从监控画面上看,在某一段马路上,杨先生确实有掏兜的动作。黄金有很大可能就是在那时掉落在地,后面又看到有男子弯腰捡起了什么东西,那人还拿给旁边的女子看了看。 可因为摄像头隔得远,看到的画面非常模糊,不能保证那男子拾起的就是黄金,何况那两人的面容也看不清。 但杨先生却十分肯定,那人捡到的就是黄金。 据监控上看,那名男子和女子手上拎着个白色塑料袋,看上去像是刚从附近买东西出来。结合这个信息,民警果然发现,离丢失的地点五六时米的距离有一个大超市。 于是,他们来到那家店,通过调取店内的监控,看到那两人确实来过这家超市消费。 但可惜的是,民警暂时还没查到对方的相关信息。 只不过,这次丢失黄金的数额这么大,民警肯定也会尽力排查,以最大的能力帮杨先生找到丢失的黄金。 只希望那人能在民警找到之前把捡到的黄金归还给杨先生。 毕竟这么一大笔钱,若是当事人拒不归还,到时候可能会涉及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两类案件,这种违法行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人捡到了别人的东西,构成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要求,他应该全额返还。 如果拒不退还,还可能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不管怎样,还是希望杨先生一家能早日找到丢失的黄金,好让杨父尽快恢复,杨先生一家也能松一口气,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