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一男子发现妻子和其上司有染长达5年,男子不忍其辱,和妻子把婚离了,没想到离婚后,男子并没有罢休,收集了很多妻子和上司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打印成传单到上司单位门口发放,导致,上司被公司开除,上司一怒之下将男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那天,章某某随手帮妻子拿手机,屏幕弹出的露骨聊天记录,瞬间击碎了他所有的信任。翻看着手机里的不雅照片和五年间的暧昧对话,章某某如遭雷击,五年的夫妻情分,在这场长久的欺骗面前,变得一文不值。 任谁遭遇这样的背叛,都难以忍受。章某某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纠缠不休,他深知这段被玷污的婚姻再无挽回可能,果断提出离婚。妻子自知理亏,没有反驳,很快就和章某某办完了离婚手续,两人彻底分道扬镳。 本以为离婚就能斩断所有恩怨,可章某某越想越委屈。自己的家庭被彻底摧毁,多年的付出付诸东流,而那个破坏他婚姻的始作俑者王某,却依旧像没事人一样,在公司里身居高位,过着风生水起的日子。心底的愤怒与不甘不断翻涌,章某某决定,不能就这么轻易放过他,要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他整理好手中所有的证据——妻子和王某的不雅照片、露骨聊天记录,一一打印出来,制作成传单。趁着工作日的早高峰,章某某来到王某所在公司的门口,向过往的员工和路人,一份份散发传单,将王某的不伦行径公之于众。 传单上的内容直击要害,很快就在王某的公司里掀起了轩然大波。同事们议论纷纷,指指点点,王某的名声一夜之间扫地,原本光鲜的职场高管形象,彻底崩塌。公司迫于舆论压力,加上王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团队秩序和企业形象,最终作出决定——将王某开除。 丢了工作、身败名裂的王某,又气又恨,他认为章某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毁掉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盛怒之下,王某将章某某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章某某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弥补自己的全部损失。 案件开庭时,舆论一片哗然。有人觉得章某某做得太极端,即便王某有错,也不该用这种方式公开羞辱他人,理应赔偿;也有人认为王某咎由自取,破坏别人家庭,被曝光纯属活该,章某某无需赔偿。就连章某某自己,也做好了赔偿的准备,他知道自己的行为确实有些过激。 所有人都以为,法院会判决章某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王某部分精神损失费,可最终的判决结果,却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法院直接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章某某一分钱不用赔,也无需公开道歉。 法院给出的判决理由,通透又实在:王某明知章某某的妻子有家庭,却仍与其保持长达五年的不正当关系,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是引发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章某某的行为虽有不妥,散发传单的方式确实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但此举完全是事出有因,是被背叛后的情绪宣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王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他所谓的“精神损失”,本质上是自己违背道德、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造成的,与章某某的宣泄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其赔偿诉求。 法官在判决中还强调,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但绝不是为失德行为提供“避风港”。王某长期与他人妻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本身就已经丧失了部分道德评价,他的名誉受损,根源在于自己的所作所为,而非章某某的曝光行为。 这场案件,没有真正的赢家。王某因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丢了工作、毁了名声,职业生涯彻底陷入低谷,即便起诉,也没能获得任何赔偿,反而让自己的不堪彻底公之于众。章某某虽然赢得了官司,不用赔偿,但他也因一时冲动,采取了过激的方式维权,险些触犯更严重的法律,得不偿失。 事后,章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并不后悔曝光王某的行径,只是如果再给一次机会,他会选择用更理性、更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也提醒所有人,遭遇背叛时,愤怒可以理解,但一定要守住法律的底线,切勿因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的行为,最终自食恶果。 这起发生在上海浦东的案件,不仅引发了全网对婚外情、隐私权的热议,更给所有人上了生动的一课。婚外情从来都不是私人小事,它不仅会摧毁一个家庭,还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害人害己;而维权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过激的报复行为,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 法律的公正,不仅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更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王某的败诉,恰恰印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道理——一个人若无视道德底线,肆意伤害他人,即便诉诸法律,也无法获得庇护;而那些被伤害的人,唯有坚守法律底线,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