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一尼姑阴阳同体,利用特殊身体祸害数百名妇女,最后被狗识破真相! 建炎三年(1129),苏州府吴县地界传出一桩奇案。董师秀,本是尼姑庵中一名小尼姑,却在三年内接连与数十名女子密会,被抓时更牵连出上百名女子。说她是尼姑,但知情者都知,她其实是个“非男非女”的怪人。 董师秀从未说过自己从哪里来。她来到虎丘净因庵那年,年约二十,模样俊秀,针线极好,言语又得体,得庵主信任,处处让她参与庵务。尼 姑庵收女香客、孤女居住,许多官宦人家也愿送女儿来庵里学经做针线。几年下来,董师秀的名字在女子圈子里不小,甚至有些寡妇常来与她谈心。 南宋时坊间虽有男扮女装者骗财骗色,但阴阳同体之事极少见。董师秀这类人,古人称之为“两仪人”,在《宋史》《太平广记》中均有记载,多为不详之兆,乡人避之。 董师秀知道这点,自幼习得察言观色本事,善于迎合人心。她与女客往来时,每每避开旁人视线,说话总带几分试探。 有一次,净因庵来了一位姓赵的寡妇,年不过三十,家中略有余资,常赠香火钱给庵中。董师秀主动帮她缝补衣裳,几番交谈后,两人关系密切。 几月后,赵氏便在庵中常住,每夜与董师秀同榻。有人疑问,却无人敢问出口。 这种关系并非一桩。几年内,庵中女子、常来香客、甚至外地寄住的少妇,都与董师秀有过类似“姐妹情深”的关系。表面看不出异样,皆因董师秀确实长了一副女儿模样,连官府来查香火税时也夸她“女中翘楚”。 事情败露,是因为一桩意外。某日,原籍嘉兴的女子刘氏在家中留宿董师秀。夜里,邻居陈举人酒后闯入,意图非礼刘氏,发现屋中另有“女子”在旁。 陈举人一气未泄,反起了歪心,对董师秀动手。就在撕扯间,陈举人惊呼一声,连滚带爬逃出屋外。 第二日,陈举人直接报官,说刘氏家中藏有妖人,男身女貌,行迹古怪。县衙传来,董师秀淡定应对,说陈举人醉酒胡言。 县令犹疑,想起《洗冤集录》中有“以犬辨性”之术,便命人将肉香抹于董师秀腿间,引猎犬辨之。猎犬扑上,董师秀惊恐跌坐,被迫露出真身。 查明之后,县衙查到多名女子作证,皆言曾被董师秀诱骗甚至强迫。这些女子碍于董师秀“女身”身份,无人敢报官。县令查案详审三日,定其“以假冒女子之身,诱奸、胁迫良家妇女,秽乱风化”。 此案上报苏州知府,终判董师秀死罪,秋后问斩。 后来,此案被冯梦龙写入《警世通言》,书中虽略有夸张,但基本事实未改。董师秀之死,不仅是性别欺诈之恶果,也是当时社会制度对于异类的无情压制。 人或有异象,心不可失度。生而有异,非罪;假此欺人,即为大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