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27岁女子输液死亡的事儿大家都看了吧!要说这个女人死的多可怜,不只是因为

红日观全局 2026-02-21 19:14:12

湖南益阳27岁女子输液死亡的事儿大家都看了吧!要说这个女人死的多可怜,不只是因为太年轻,而是她没得什么大不了的病。 家人们谁懂啊!一个普通的扁桃体发炎,大年初四去医院输个液,结果直接把命给输没了,留下个5岁的女儿和悲痛欲绝的丈夫,这到底是治病还是要命啊 更让人血压飙升的是,这不是天灾,是彻头彻尾的人祸!监控拍得明明白白,输液刚进去4秒,女子就开始干呕、胸闷、嘴唇发紫,典型的速发型过敏反应,可现场医护人员的操作,简直是在谋杀! 丈夫当场就吓傻了,拼命呼救,结果护士慢悠悠过来,就干了一件事——拔掉针头,然后转身就走,连血压都没测,连肾上腺素都没准备,连医生都没叫!这是救人还是走过场? 更离谱的是,急救推车就在旁边不到5米的地方,输液室里至少五六个穿白大褂的来回晃,却没一个人愿意停下来看一眼,没一个人愿意伸手救一下,这医德是被狗吃了吗? 从出现不适到担架推过来,整整过去了4分钟!这4分钟可是过敏性休克的黄金抢救时间啊!每一秒都在流逝生命,可医护人员就像没看见一样,慢悠悠地磨洋工,把人命当儿戏! 等担架终于来了,人已经瘫软在椅子上,呼吸都快没了。后来肾上腺素、吸氧、心肺复苏全用上了,可一切都晚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被硬生生耽误没了。 死因很明确:头孢曲松钠引发的速发型过敏性休克。懂点常识的都知道,这种情况只要抢救及时,完全有机会救活,可偏偏就因为医护人员的冷漠和失职,错过了最佳时机! 更让人寒心的是医院的后续操作,简直是把无耻发挥到了极致!先是说自己诊疗符合规范,责任全在患者自己过敏,跟医院没关系,这是人话吗? 然后就甩出11万块钱,说是人道主义赔偿,还逼着家属签字了结,这是打发要饭的呢?一条27岁的人命,一个完整的家庭,就值这点钱?你家亲人要是这么没了,11万能打发你吗? 更过分的是,医院居然还拒绝家属探视遗体!这是怕家属看到什么?怕自己的过失暴露?连让亲人最后见一面的权利都要剥夺,你们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咱来扒扒这事儿的几个致命槽点,每一个都能气炸肺!首先,头孢到底要不要做皮试?医院说不用,可国家规定明明写着,有过敏史的必须做,无过敏史的也要谨慎使用! 女子丈夫说,妻子之前对青霉素过敏,就诊时明确告诉了医生,可医生根本没当回事,直接开了头孢曲松钠,连皮试都没做就给输液了,这是严重违反诊疗规范! 其次,护士的急救操作简直是教科书级的错误!拔针头是最蠢的做法,因为过敏性休克需要立即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拔掉针头就等于切断了给药通道,这不是救人,是在加速死亡! 还有,现场医护人员的冷漠程度,刷新了我对“白衣天使”的认知。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在痛苦挣扎,却没人愿意伸出援手,这跟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你们的执业证是花钱买的吗? 最讽刺的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了!每年都有很多人因为药物过敏死亡,很多都是因为医护人员的疏忽和违规操作,可为什么就是不长记性? 难道真的是“医者仁心”只存在于电视剧里?现实中的某些医护人员,眼里只有业绩和奖金,根本没有病人的生命安全?这种想法真的太可怕了! 我就想问医院一句:你们到底是治病救人的地方,还是草菅人命的场所?你们的职业道德在哪里?你们的责任心在哪里?你们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不怕做噩梦吗? 还有那些为医院洗地的人,我真的不能理解:难道患者的生命就这么不值钱?难道医护人员的失职就可以被原谅?难道11万块钱就能买断一条人命?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其实过敏性休克的抢救并不复杂,关键就是一个“快”字!立即停止用药,保持呼吸道通畅,皮下或肌肉注射肾上腺素,吸氧,建立静脉通道,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操作,可现场的医护人员,居然一个都没做到! 这不是能力问题,是态度问题!是责任心问题!是职业道德问题!他们根本没把患者的生命当回事,觉得一个小小的扁桃体发炎,输个液而已,出不了什么大事,结果酿成了惨剧! 现在家属已经报警,要求彻查此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严肃处理,给死者一个交代,给家属一个公道,给所有患者一个安心! 同时也给所有去医院输液的朋友提个醒:一定要提前告知医生自己的过敏史,输液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不适,立即大声呼救,不要指望那些冷漠的医护人员,自己的生命自己负责! 还有那些医院和医护人员,也请你们好好反省一下:你们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不是敷衍了事!每一个患者都是一条生命,每一次诊疗都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请你们敬畏生命,尊重职业! 最后我想说,11万块钱买不来一条人命,更买不来家属的原谅!医院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相关人员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还会有更多的家庭被毁掉! 愿逝者安息,愿她的女儿能健康成长,愿所有医护人员都能坚守初心,愿这样的人间惨剧,再也不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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