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男子不顾身体状况,和牌友通宵打牌,不幸突发脑溢血身亡,三位牌友出于人道主义,主动走了2.37万慰问金前去慰问。不料,家属觉得这都是因打牌所致,把所有的牌友一起告上法庭,索赔28万,法院经过两审,最后的判决亮了! 男子曹某平时就爱打麻将,一上桌就容易忘了时间。 2019年2月8号晚上,他约上张某等三位老熟人一起凑局,几个人都想着难得放松,一开打就停不下来。 曹某自己身体不算好,有基础病,可他觉得过年高兴,熬个夜没什么大问题,完全没把身体的提醒放在心上。 从当天晚上一直打到第二天早上七点,整个通宵,中间几乎没怎么休息。 散局的时候,曹某虽然有点累,但没说哪里不舒服,也没表现出异常,和牌友们正常道别后就回家休息了。 三位牌友当时只觉得他是熬得困了,谁也没往坏处想,更没想到这会是最后一次一起打牌。 回到家后,曹某简单歇了一会儿,可到了上午十点左右,突然不对劲了,头晕、意识模糊,家人赶紧把他送医。 医生诊断是突发脑出血,还有高血压等问题,尽管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救回来,曹某当天就不幸离世。 好好的一个人,通宵打个麻将就没了,家属根本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他们越想越伤心,越想越生气,觉得人没了,就是因为和那三个人打牌闹的。 在家人心里,要不是牌友陪着打一整夜,曹某不会这么累,也不会突发脑溢血走得这么急。 家属认定三位牌友有责任,一气之下就把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8万多元。 法庭上,家属情绪很激动,坚持说几个人是参与赌博活动,长时间打牌导致曹某过度疲劳,最终死亡,牌友必须担责。 而三位牌友也很委屈,他们说大家都是自愿玩的,没人强迫曹某,也没人劝他熬夜,打牌过程中曹某没说不舒服,他们根本想不到会出人命。 出事之后,出于人情,他们还主动凑了2.37万元当作慰问金,算是尽一份心意,可没想到最后还要被索赔几十万。 法院审理认为,打麻将是自愿的休闲活动,本身没有明显危险,没有证据证明有人强迫曹某参与。 其次,整个打牌过程中,曹某没有出现不适症状,牌友没法预见会发生意外,也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和过错。 曹某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最清楚身体状况,该不该熬夜、能不能长时间打牌,理应由自己负责。 他的死亡,主要是自身健康问题导致的,和牌友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据此驳回了家属的索赔请求。家属不服,又提起上诉,坚持要牌友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曹某与三位牌友是自愿约局打麻将,全程无人强迫、无人恶意劝熬;曹某自身有基础病却未告知牌友,打牌中也未表现出不适,牌友对其突发脑溢血既无预见可能,也无过错行为。 曹某死亡是自身健康与过度熬夜共同导致,与牌友的行为确实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打麻将属于典型的自发性休闲娱乐活动,曹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身体不佳,仍主动参与并通宵娱乐,属于自愿承受相应风险。 三位牌友既无故意,也无重大过失,已尽到普通人的合理注意义务。 事发后主动给付2.37万元慰问金,是出于人情道义,并非法定赔偿义务,法院认可该自愿给付行为,不折抵、不退还,也不因此认定牌友有责。 二审法院再次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维持原判,明确三位牌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牌友自愿给的慰问金,法院也予以认可,不要求退还。 休闲娱乐要有度,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身体和安全负责。 朋友一起玩乐,出于人情可以互相照顾,但只要没有过错、没有强迫,就不该无端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