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近年来反腐败斗争实践,众多落马官员的轨迹虽各不相同,但其根源往往可凝练为“贪

亦来亦往 2026-02-10 23:04:02

纵观近年来反腐败斗争实践,众多落马官员的轨迹虽各不相同,但其根源往往可凝练为“贪”与“狂”二字。这两大毒瘤相互交织,最终将他们引向无可挽回的深渊。 所谓“贪”,远不止于对金钱财物的赤裸攫取,更表现为利用公权力为亲属、亲信构筑利益通道的深层腐败。例如,某些官员将家族势力渗透进关键领域,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承揽中大肆“打招呼”“批条子”,把公共资源变为私家领地。他们或是纵容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谋利,或是在干部选拔、人事安排中任人唯亲,大搞“裙带政治”。这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家族式腐败,严重扭曲了市场规则,破坏了社会公平,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其本质是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私产,满足一己之欲与家族之奢。 而“狂”,则是权力失控后产生的恶性膨胀。一些官员在重要岗位上日久,便迷失自我,作风专横,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原则和法律之上。他们听不得不同意见,对持异议者或潜在竞争者大肆排挤打压,营造“顺我者昌”的恶劣政治生态。更有甚者,胆敢染指司法领域,或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预具体案件处理,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或利用监察、司法手段打击报复,将公器变为私器。这种狂妄,源于对纪律与法律的彻底漠视,自以为手握权柄便可无所顾忌,最终在肆意妄为中彻底背离了初心使命。 “贪”令其腐化变质,“狂”使其忘乎所以。二者结合,便加速了其政治生命的终结。近期查处的一系列案例无不警示:党员干部须时刻敬畏权力、慎用权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方能行稳致远。反腐败斗争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斩断“贪”与“狂”滋生的利益链条与权力土壤。治理腐败 抓腐败 官僚贪腐 中国贪污腐败 官场腐败 腐败制度 国家反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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