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因亲哥病危请假奔丧未获批,返岗后竟被公司辞退,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

一片柚叶 2026-02-09 11:59:52

一位因亲哥病危请假奔丧未获批,返岗后竟被公司辞退,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一事件折射出企业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深层矛盾。 乔某是某养老中心的厨师,入职仅四个月就遭遇了人生重大变故。得知亲哥哥病危后,他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向后厨经理高某申请15天假期,并主动表示可以不带薪。考虑到后厨人手紧张,高某拒绝了长假申请,乔某随即退而求其次,提出缩短假期或接受扣薪。然而哥哥病情急剧恶化,当晚便不幸离世,乔某在悲痛中再次向高某说明情况:"原计划明天再上一天班,现在必须连夜赶回去,明早坐火车走"。他特意强调会尽快返岗,并在五天后如约回到北京,途中还主动汇报行程:"正在回京路上,明天准时上班"。 令人意外的是,高某在收到返岗消息后,直接要求乔某"下周一交辞职信,明天不用来了"。公司随后发出的辞退信中罗列了多项理由:未说明亲属关系、未提供医疗证明、擅自离岗影响工作等。但这些理由在法庭上被逐一驳回乔某与哥哥的兄弟关系有户口本为证,病危通知已通过微信发送,而公司所谓"工作受影响"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后厨在乔某离岗期间正常运转,其他员工完全能够顶班。 法院审理聚焦于三个关键点:首先,解除劳动合同是最严厉的惩戒措施,企业必须证明劳动者行为导致劳动关系无法继续。其次,兄弟血缘符合社会公认的直系亲属范畴,尽管《劳动法》未明确将兄弟姐妹纳入丧假范围,但企业不能以此否定基本人情。最后,乔某已尽到告知义务,其请假时长处于合理范围,返岗承诺也得到兑现,不存在主观故意旷工。 法官特别指出,企业管理权的行使应当遵循"善意宽容"原则。在员工遭遇重大变故时,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寒了员工的心。某养老中心在上诉时强调"乔某是唯一老员工",却恰恰暴露出管理理念的错位——把员工当作可随意替换的零件,而非需要关怀的个体。这起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7000余元赔偿金,既维护了劳动者权益,也为企业划出了管理红线的边界:制度可以严格,但必须有人情温度;管理需要规则,但不能丧失基本同理心。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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