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放开摩托车登记:能上牌,还要能上路
车界新资讯
2026-02-09 10:00:20
2026年2月5日起,武汉中心城区取消摩托车注册登记限制,但三环路内全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限制仍然维持。能上牌,却不能上路,这样的政策改变,意义不大,应该加大对不合理限制的清理力度,让摩托车不仅能上牌,还能上路。
2月5日武汉市政府发布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显示,删去2019年9月12日公布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第二条中“本市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转入”的文字。
《决定》公布之后,武汉市中心城区摩托车将可以正常上牌照,外地/新城区旧摩托车也可转入中心城区上牌,摩托车在武汉市从“一律禁止”变为“允许上牌,限制通行”。
自2019年武汉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以来,不少武汉市民面临“有车难上牌”的窘境。此举抑制了摩托车的需求,但公众的出行需求仍然客观存在。无论是通勤需要的上班族,还是工作需要的物流业从业人员,又或是需要以此作为短途出行工具的人,他们不得不面临两个选择:其一,使用无牌摩托上路,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冒着吃罚单的风险与交警“捉迷藏”;其二,购买二手摩托车并完成转让手续,其中又有诸多绕开监管的“猫鼠游戏”,反而放大了各项风险。
禁止摩托车登记的,不只有武汉一地。最高法于2024年10月发布的《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里就有“方某等诉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履行颁发摩托车牌照法定职责系列案”。此典型案例中,某市政府1998年颁布《某市摩托车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明确市内五区不予办理摩托车牌照。该市政府2006年和2018年又分别颁布《某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和《某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对摩托车在三环内采取限行政策,但未就办理摩托车登记作出明确限制。该公安局交警支队为控制城区内摩托车总量,限制三环内居民申请摩托车登记。该市三环内居民不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交警支队依法履行颁发摩托车牌照职责。法院认为,交警支队对三环内居民不开放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缺乏法律依据。在该省三级法院推动下,某市交警部门改变了做法,全部开放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
这一案例,宣告地方政府规定停止摩托车登记注册是违反上位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只要提交该法规定的证明、凭证,公安交管部门就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都无权对机动车登记进行限制。武汉市政府此次删除禁止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注册的规定,是纠正此前地方政府规章中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错误。也要看到,道交法的规定,不仅适用于摩托车,也适用于小汽车等机动车。地方政府限制机动车注册的行为,都是不符合道交法规定的,应该向武汉市政府学习,自行纠正。
不过,道交法授权公安交管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很多城市因此出台摩托车限行措施。比如武汉,虽然解除了中心城区禁止摩托车登记注册的规定,但在三环路以内(包括三环路)全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所以,中心城区市民购买摩托车即使能够上牌,也无法在三环内骑行。大面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城市,还有很多。
各地禁摩的理由,多出于保障交通安全、维护交通乃至社会治安秩序、治理空气污染等等。但这些问题,在管理手段高度发达的今天,其实早已不是问题。摩托车要依法上牌、买保险、遵守交通规则,交通安全和秩序不是问题,反而因为摩托车占地小,通行灵活,有利于减轻道路拥堵;要减轻空气污染,可以限行燃油动力摩托车,而放行电动摩托车。
从民生需求来看,摩托车仍然是公共交通、私家汽车与步行之外的一大出行方式。有需求就会有消费,有消费就可促进经济。2024年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就在中国摩托车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摩托车产业在促消费的背景下蕴藏巨大潜力,应考虑解除部分城市的禁限摩政策,以满足消费者需求,激发行业活力。西安等城市已经率先解禁了摩托车,它们的经验表明,解除禁限摩,没有带来社会问题。
在广大非城市核心区的郊县区域,公共交通无法满足每个人的需要,私家汽车也因经济或年龄因素不可能覆盖每一个人,类似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这样的替代性出行方式,就是实实在在的“刚需”。摩托车可谓是物美价廉的通勤工具,占地小低污染,通行效率很高,足以覆盖25到40公里的通勤距离,在速度与距离上构成对步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生态位的补充,让不同出行方式各司其职。
但是,由于很多城市禁限摩,导致公众只能使用电动自行车满足这些出行需求,但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在最高时速等方面的严格限制,又让电动自行车难以满足距离较长的出行需求,这不仅导致公众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极为不满,也滋生了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增加安全隐患。
在经济政策聚焦促消费的当下,中央多次强调,要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如果放宽对摩托车限制,再取消摩托车报废年限的规定,就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会购买摩托车,可以促进消费,推动摩托车产业发展,也能降低社会出行成本,满足民生需求。近年来,武汉市经常以“交通混乱”闻名,禁摩多年的成效依然如此。此次适当放宽摩托车政策,也不妨做一次测试,看看放开摩托车通行,能否改善武汉市的交通状况。
公共政策在社会利益、个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是完全能够做到的。摩托车领域的相关政策,公共部门应做到精细管理,精准施策,有效管理与积极开放并重,摒弃“一刀切”“矫枉过正”的政策取向。
阿钦公加
现在摄像头这么多,很多还是高清的,还怕管不了违章?放开摩托车,振兴摩托经济,缓解交通压力,只要严管摩托违章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