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辽宁锦州,54岁已婚男子在棋牌室认识一年轻女子,春心萌动,谎称自己是

福康说案例 2026-02-07 22:56:24

脸都不要了?辽宁锦州,54岁已婚男子在棋牌室认识一年轻女子,春心萌动,谎称自己是单身贵族,和女子恋爱,送她一2.5万多的金手镯,不料,原配发现后一个电话打到女子那里,女子才知道男子有家庭,但不舍得归还金手镯。原配一气之下告上法院,要求女子返还金手镯25012元,可女子说:我也是受害者,那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你丈夫承担一半,我只返还12506元。不料,男子突然翻脸说:我支持我媳妇,我媳妇要,我就往回要!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周某也没想到,眼前这个曾出手阔绰的,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翻脸竟然比翻书还快。 事情要从头说起,53岁的王某伟平时就喜欢打个麻将啥的,闲下来就跑棋牌室去玩,别看他是70后,可人老心不老,在打牌时和90后的周某勾搭上了。 周某36岁,也爱说爱笑,自从认识了王某伟后,打牌时经常和他半真半假的玩笑,一来二去两人有点暧昧了。 这王某伟虽然年过半百,但“演戏”功夫了得,自称单身贵族,平时出手阔绰,没事请个客,点个奶茶整瓶饮料的,没多久他就和周某谈起了恋爱。 王某伟陷入爱河后,为了显示自己财大气粗、真心诚意,豪掷2.5万多元,给周某买了个沉甸甸的金手镯。 周某也是美滋滋的,以为自己找了个有钱的大叔,偶像剧的剧情在自己身上上演了,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幸运的女人。 可好景不长,正当周某沉浸在“甜蜜爱情”中时,正宫娘娘翟某清的电话像冷水一样泼了过来。 原来,王某伟不仅没离婚,家里还有个还没散伙的媳妇翟某清,他是为了自己图新鲜才撒谎的。 周某才恍然大悟,王某伟骗了自己,但她舍不得归还金手镯。 原配翟某清可不干了,把丈夫王某伟收拾了一顿“拿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买金镯子送别的人,你真不要脸,这钱得要回来。” 王某伟知道自己错了,更不敢声张,生怕这事传出去自己丢了老脸,于是,立马向老婆认错。 就这样,翟某清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院,要求她返还25012元,这笔钱就是王某伟购买金手镯的钱。 法庭上,周某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她委屈巴巴的说:“我哪知道王某伟有媳妇啊,我名声都被他毁了,既然你翟某清要求还金手镯的钱,我也是受害者,那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你丈夫承担一半,我只返还12506元,” 结果王某伟的表现更是让人大跌眼镜,为了自保,他当场倒戈,直言:“我支持我媳妇,她说要,这钱得就往回要!” 你看在利益面前,王某伟早就把海誓山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所以,在所谓爱情面前,有些男人的选择是无比现实的。 这事儿撕开了婚外情最不堪的一面,在法律和利益面前,所谓的“真爱诚意”往往比纸还薄。 这个王某伟,简直把“精致利己”演绎到了极致。 追求时挥金如土显摆大方,一旦东窗事发,立马躲在老婆身后,支持原配去讨债,显得自己多么护妻。 这种“倒戈”不仅是为了保住家产,更是为了给自己在婚姻里找个台阶下。 他利用周某填补寂寞,又利用法律把送出去的礼要回来,这种男人不仅缺失责任感,连基本的体面都不要了。 再说周某,虽然她觉得自己被王某伟骗了很委屈,但现实很残酷。 在成年人的社交场上,棋牌室结识、年龄差距悬殊、突如其来的重金厚礼,这些本该是危险的信号。 她接受了这份远超普通社交礼仪的馈赠,其实也就在无形中承担了这份礼物背后的风险。 法律可不看你受了多少情伤,只看这钱来源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法律层面,这只金镯子买得“名不正言不顺”。 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只要没离婚,王某伟哪怕花一分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他瞒着老婆把两万多元送给周某,这属于单方面非法处分财产。 更重要的是,王某伟豪赠周某2万多的金手镯,不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不管周某知不知情,这笔赠与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必须全额退回。 可周某说,她把金手镯给弄丢了。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返还翟某清黄金手镯的25012元。 可周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让周某在一定期限内将25012元返还给原配翟某清,案件受理费也由周某支付。 这件事也说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往往不是什么好事。真正长久的关系靠的是人品和坦诚,做人还是得清清白白,拿不该拿的东西,最后不仅要吐出来,还得落下一个丢人现眼。 这种“全额返还”的判定,是在正告所有试图游走在道德边缘的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了也是烫手山芋。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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