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深夜11点站在街边,不料却被巡逻民警发现,将女子带回调查后,确认了女

大彬叔叔 2026-01-24 19:47:31

河南,一女子深夜11点站在街边,不料却被巡逻民警发现,将女子带回调查后,确认了女子是在站街招 嫖,随即,女子被处以了行政处罚,事发后,网友纷纷乐了,大半夜的还在路边等,估计都揭不开锅了。 据悉,1月14日晚上11点左右,民警在夜间巡逻工作时,发现一名女性疑似存在站街招 嫖,在确认其违法行为后,现场将其抓获。经询问,该女子对其拉客招 嫖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女子已经被行政处罚。 而网友则纷纷表示,就凭借她说了是,就能处罚了?必须要有人证和物证,正所谓捉贼捉脏,捉人抓双,仅凭当事人口供就能定罪? 也有网友说,先是发现疑似,后来是确认,这个确认是怎么确认的,是不是装作路人路过这个女的身边,女的上前询问由此确认的? 还有网友说,如果我晚上睡不着,到路边站着,是不是也会被抓?这个女的是不是被吓的? 实际上,一个正常人站在路边不会被认为是在从事违法行为的,而从事违法行为的人,面对警车经过,往往都会流露出不自然的表情,这就让一些有经验的执法人员看在了眼里,所以,你如果是睡不着觉站在路边,也不会被认为是在从事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作出行政行为。即要排除合理怀疑,足以证明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如果在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应作出有利于被处罚人的认定。 那么,当警方对这名女子做出行政处罚时,就要符合查明事实,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才能够对其处以行政处罚,如果女子认为自己没有实施,也没有任何承认的供述,只凭借女子站在街边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本身来说,除了卖 淫嫖 娼要接受行政处罚之外,在路边招的,其行为依然是违法的,这没有疑问,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无论这名女子有没有实施过卖 淫这个行为,只要在公共场所有招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应被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 不过,就像网友说的那样,深夜11点还顶着寒风,在路边招客人,可以预见这名女子的经济确实陷入了困境,当然,生活陷入困境就违法,这也不是借口,希望女子被处罚后能够反思,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踏入违法行当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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