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重男轻女的下场!”吉林敦化,女子的父亲去世后,她收到大哥发来的一段视频遗

拾九观人间 2026-01-16 10:38:45

“这就是重男轻女的下场!”吉林敦化,女子的父亲去世后,她收到大哥发来的一段视频遗嘱,老人说遗产留给儿子,不给女儿,因为女儿赡养质量特别次,特别差!女儿不服告上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赡养差就没资格分遗产?2025年冬,吉林敦化的辛女士在父亲辛老伯离世后,收到了大哥发来的一段视频。   屏幕里,卧病在床的父亲气息微弱,却清晰地说出了让她心寒的话,我的现金都给两个儿子,姑娘赡养太差,取消她的继承权!   这段突如其来的视频遗嘱,像一块巨石砸进辛女士的生活,让原本就因父亲病重略显紧张的家庭关系彻底破裂。   她想不通,自己多年来虽因工作原因不能时刻陪伴,但医疗费、生活费从未短缺,怎么就成了父亲口中“赡养特别次”的女儿。   带着满心委屈和不甘,辛女士一纸诉状将两个弟弟告上法院,请求确认这份视频遗嘱无效。   所有人都以为这会是一场围绕“赡养好坏”的漫长拉锯战,没想到法院的判决来得又快又明确,遗嘱无效,遗产需按法定继承处理。   这个出人意料的结果,让“遗嘱效力”“继承权平等”等话题再次走进公众视野,也撕开了传统家庭遗产分配中的隐痛。   辛老伯的视频遗嘱看似情理之中,却在法律上存在致命缺陷。   录制视频时,除了辛老伯和大儿子,屋里还有五位在场者,可镜头只是匆匆一晃,没人对着镜头报出自己的姓名、身份,也没人提及录制的具体年月日。   更关键的是,这五位所谓的“见证人”中,有两位是辛老伯的家中长辈,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三顺位继承人。   还有两位是小儿子及其女友,小儿子本身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女友则属于利害关系人。   真正符合见证人资格的,只有一位邻居,这远远达不到录音录像遗嘱所需的“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的法定要求。   我国《民法典》早已明确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音像载体中记录姓名、肖像和年、月、日,同时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院审理认为,辛老伯的视频遗嘱既无法确认见证人的合法身份,也不能证明遗嘱是在无胁迫、无剪辑的情况下真实录制,形式上的双重瑕疵让这份遗嘱失去了法律效力。   而除了性别平等原则,法律还为遗嘱自由设置了其他“边界”。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上海王先生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妻子,未给5岁的女儿保留任何份额,法院最终判定遗嘱部分无效,依法为女儿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正是《民法典》中“必留份制度”的体现,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哪怕是老人的真实意愿,也不能剥夺弱势群体的生存权益。   遗产继承本是财富的传承,却常常沦为亲情破裂的导火索,核心问题往往出在观念偏差和沟通缺失上。   很多老人认为立遗嘱是自己的私事,无需与子女沟通,想通过“一刀切”的方式避免纷争,却不料反而激化了矛盾。   子女们往往在老人去世后才知晓遗嘱内容,多年的情感付出与现实的财产分配形成强烈落差,最终让亲情败给了利益。   其实,避免遗产纠纷的关键,从来不是一份冷冰冰的法律文书,而是生前的透明沟通与相互理解。   老人在订立遗嘱前,不妨与所有子女坦诚交流,说明分配的考量因素,认可每位子女的付出,让子女感受到公平与尊重。   在遗嘱形式上,与其图方便自己录制视频或手写遗嘱,不如花费少量费用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或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遗嘱的形式合法、内容合规,从根源上避免后续纠纷。   最高法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中,就有当事人通过推选遗产管理人,清理遗产、制作清单、及时沟通,最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吉林敦化这起遗嘱纠纷,最终以“遗嘱无效”落幕,既给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也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   遗嘱自由并非毫无边界,它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更需要兼顾伦理公平与亲情温度。   当“传男不传女”的传统观念遇上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当个人意愿碰撞家庭伦理,唯有坚守法律底线、重视情感沟通,才能让遗产传承真正成为爱的延续,而非纷争的开端。   老人留给后辈最好的“遗产”,从来不是丰厚的房产和存款,而是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与相互尊重的处世之道,这份“遗产”,远比金钱更珍贵,也更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信息来源:潮新闻2026-01-13发布:5人在场见证,老人生前录下遗嘱,遗产给儿子不给女儿!法院: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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