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多次联系女租客未果,便找人开锁进入女租客的房间查看。虽然在此之前男子已经提前报警报备,可被女租客知道后还是不乐意了,认为男子是非法入侵住宅,于是报了警。民警也认为男子的行为有些不妥,不过情节轻微不予处罚。可女租客不依不挠坚决要求追究男子的责任,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又把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三番五次的找借口想进我房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二审判决下来之后,白某的情绪更加激动起来,她实在太了解房东单某的为人了。 说什么担心她的安全,他分明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白某口中所说的这个单某,是她的房东。在2022年初,白某为了方便上下班,准备租一套房子居住,而单某刚好有一套闲置的房子,两个人经过协商,最后以4200元每月的价格成交。 入住之后没多久,单某经常会给白某发信息嘘寒问暖,刚开始的时候白某确实挺感动的,她还以为遇到了一个好房东。 谁知慢慢的,她就感觉单某好像对她动机不纯。 每次单某看她的眼神,总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这让白某心里有些害怕,于是便尽可能与单某保持距离。 谁知单某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给白某发信息,说是想检查水管是不是漏水,白某想都没想便拒绝了。后来她询问楼下的住户以及物业,得到的回复均是没听说漏水这回事,这不禁让白某后怕不已。 白某也曾想尽快搬走,可是她刚开始被单某的诚意所打动,一下子租了一年,要是提前退租,对她而言损失就太大了。 白某心里想着,只要小心防备着,单某还能强闯民宅不成? 让白某没想到的是,单某还真有这个胆子。 2024年9月份的一天,白某像往常一样下班后回到家,发现放置在床头的箱子明显变了位置。 起初她还以为是家里进贼了,连忙打开监控,结果发现是单某带着人进入了她的房间。 胆子也太肥了吧? 白某当即打电话报警,可面对民警的询问,单某一口咬定是因为长时间联系不到白某,担心白某出意外。 可白某坚持认为,单某就是不怀好意,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民警认为单某行为不妥,不过情节轻微不予处罚。 白某不服,先是申请了行政复议,未果后又把警方告上法庭,坚决追究单某的责任。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审理认为,白某作为单某的租客,虽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不过其与单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并长期居住,依法拥有使用的权利,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入。 可法院查明,单某在进入白某房间之前,曾提前打电话进行报备,且进入后全程录像,并没有破坏、拿走白某的任何物品,故民警对单某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无不妥。 综上,法院驳回了白某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