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女子出门赴约,未接到丈夫的电话,被怀疑出轨,事后男子谎称找东西查看酒店监控,没想到看到妻子和异性出入酒店的视频,回家后对妻儿动手,还要离婚,闹的单位邻居朋友人尽皆知,女子苦恼不已,解释自己只是和朋友出去吃饭,而朋友下楼忘记换鞋,陪朋友上去换了双鞋,仅仅2分钟就下楼离开,即没有搂抱也没有拉手,凭什么平白无故给我扣这么大个帽子,女子觉得是酒店泄漏隐私的行为导致丈夫对自己产生误会,给自己造成伤害,要求酒店索赔损失费外加公开道歉!最后的结局让人很意外! 魏女士,就因为陪异性朋友回酒店换了双鞋,前后不过2分钟的事,差点把家给拆了。 2025年8月11号,魏女士约了个异性朋友吃饭,朋友刚好住在酒店,魏女士便开车前去赴约。 一开始她以为会在酒店里吃,就把车停在了酒店外围的停车场。 朋友出来接她之后,两人合计着换个地方吃更自在。 可这时候朋友发现自己穿的鞋不对,下楼的时候忘了换出门的鞋。 魏女士也没多想,陪着朋友就一起上楼换鞋,俩人都是多年的好朋友,彼此都没觉得这事有啥不妥。 朋友换鞋也很快,前后不到2分钟,两人就下楼,开车去别的地方吃饭。 可谁能想到,魏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好巧不巧的这会刚好打电话,而她手机静音又没接到。 因此吴先生却起了疑心,自己老婆出门赴约,电话还不接,肯定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 后来魏女士回家后,吴先生质问妻子为何不接电话,魏女士觉得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就跟丈夫大概说了自己的行程。 可她这轻描淡写的解释,在吴先生眼里就成了欲盖弥彰,他越想越认为妻子肯定有事瞒着他。 吴先生脑子一热,转头来到魏女士提到的酒店,以找东西为由,想要查看监控。 酒店工作人员二话没说,直接打开监控让吴先生查看。 随后吴先生就查到了妻子和异性朋友在停车场一起走路的画面,甚至把这段视频用手机给拍下来。 拿到证据的吴先生怒气冲冲的回到家,二话没说破口大骂,甚至动起了手。 一边打一边骂,扬言要离婚,根本没给魏女士一点点的时间解释。 事后,吴先生还觉得不解气,直接跑到魏女士的单位闹,当着同事的面数落魏女士。 又跑到魏女士父母家告状,添油加醋地说魏女士出轨的事。 就连邻居、朋友,他都没放过,搞得整个圈子里人尽皆知。 魏女士委屈及了,自己平白无故被扣上出轨的大帽子,挨了打不说,还被人指指点点,工作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她又气又委屈,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没做错任何事,就因为2分钟的插曲,没有接到电话,就落到了这个地步! 冷静下来之后,魏女士觉得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酒店。 如果酒店没有随便把监控视频泄露给吴先生,吴先生就不会看到那段断章取义的画面,也就不会产生这么大的误会。 酒店的监控涉及个人隐私,怎么能随便给外人看呢? 而且还是在没有核实身份、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这明显就是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于是魏女士报了警,警方经过调查之后,很快就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酒店的工作人员未经魏女士同意,也没有经过有关部分允许,就擅自把监控视频提供给吴先生,构成了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而吴先生撒谎获取监控,属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两个人都被罚款100元。 可魏女士觉得罚的太轻,酒店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伤害,要求酒店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以及要求公开道歉。 而酒店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解释,吴先生当时是撒谎说找遗失物品。 酒店工作人员是被他骗了才提供的监控,并不是故意要泄露魏女士的隐私。 魏女士之所以遭遇这些,根本原因是她和丈夫之间感情不好、缺乏信任。 跟酒店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不同意魏女士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驳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工作人员未经魏女士同意泄露监控的行为确属不当,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但核心争议在于,魏女士所受的伤害与酒店泄露监控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吴先生之所以冲动动手、提出离婚,根源是夫妻间本就缺乏信任,而非监控视频本身。 2025年12月30日,法院驳回魏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过让人稍微松口气的是,在法院审理期间,吴先生也慢慢冷静下来。 经过多方核实,加上妻子的反复解释,他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 自己确实是误会妻子,而对于自己的行为,吴先生现在也挺后悔的。 1月2日,魏女士告诉记者,误会解除,丈夫已经撤销了离婚诉讼。 不管怎么说,这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闹剧,也算是有了一个相对圆满的收尾。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