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女子与母亲紧紧相拥,这个拥抱她足足等了23年。 她不是孤儿,却是周围人尽皆知“没妈的孩子”漫漫岁月里,她积攒了许多想和母亲倾诉的话,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见到母亲之后居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1997年,高丽丽出生于山西一户普通家庭里,过了几年,家里又添了一个妹妹,按照母亲陈大燕的设想,她应该会陪着两个女儿很久很久。 这样的日子,在2002的某一天被打破了。 那时,远在四川的陈父来到山西探望女儿一家,临别时提出希望女儿陪他一起回四川老家住一段时间。 其实这正是陈大燕所希望的,远嫁山西这几年,她无依无靠,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却没有得到丈夫和公婆一点慰藉,在二女儿降生后不久,她就给家里打电话,哭着说:“爸,我想回家”。 这次,她本想把两个女儿一起带回老家,可是,陈大燕的婆婆认为她带着两个孩子一起出远门不太方便,陈女士无奈,只好将妹妹抱走。 高丽丽就这样与母亲分开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和母亲通过几次电话, 母亲总是重复哪一句话:“你自己乖一点,妈妈过几天就回家……” 她越来越乖,可母亲却一直没有回来。 第二年,丽丽的奶奶患病,不久就撒手人寰,从此,小丽丽只能跟着爷爷和爸爸生活。 她不知道母亲在哪里,自己却一天天长大了。 大概是在六年级的时候,丽丽第一次来了例假,此前她全无这方面的经验,还是同学帮她跑前跑后,照顾周全。 “你妈妈没教过你么?”同学无意间的话语深深刺痛了丽丽的心。 她发自内心的呐喊:“妈,您在哪里?” 空气中回荡着她的声音,但没有人能给她一个回答。 “你是孤儿吗?真可怜啊,从小就没妈”。 “不!我有妈妈!”丽丽大声反驳,心中却没有一点底气。 说起来,如果爷爷和父亲能够温暖丽丽,或许她妈妈离开之后,丽丽也不会如此孤独,可她父亲是一名矿工,平时起早贪黑,抽空还要去开出租车贴补家用,很难照顾到丽丽。 她只能孤独的长大,成家立业。 2016年,高丽丽的女儿出生,她自己成为了一名母亲,更能体会其中的艰辛,也更想念自己的母亲! 然而,她寻找母亲的念头刚刚提起,就遭到了父亲的反对,大概,妻子的不辞而别是这个男人心里的一道刺,永远拔不出来。 经过反复劝说,丽丽的父亲终于点头,2025年,她联系相关人员寻亲,让她没想到的是,仅仅几天之后,她就得到了母亲的消息。 丽丽辗转反侧,彻夜难眠,第二天就完成了血液采样等程序,忐忑不安地等待结果。 一天……两天……三天……丽丽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度日如年。 消息传来:“配对成功了!” 丽丽高兴地蹦了起来,当晚,她告诉父亲:“爸,我马上就要见到妈和妹妹了,我把妹妹带过来给您瞧瞧!” 在相关人员准备的仪式上,母女二人紧紧相拥,互相赠送了礼物,但是,丽丽心中的那一声“母亲”却没能说出口。 眼前这个女人,抛弃了她23年,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都是一种伤害。 那些被嘲笑的瞬间,她不在,那些孤独感来袭的时刻,她也不在,现在,只因为一场相见,就让她唤“妈妈”,着实有些为难。 陈大燕也明白这有些难,就带着大闺女去探望姥姥和妹妹等家人,或许是温馨的家庭氛围驱散了寒冰,跨年夜,他们聊了很久很久,一直聊到深夜。 最终。对亲情的渴望还是战胜了那一点点倔强,“妈……我……”一声“妈”出口,双方瞬间泪崩。 这里有一个问题,陈大燕一直没有尽到父母对儿女的抚养义务,假如现在她需要丽丽来赡养,会如何判定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即便父母缺位,也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所以,如果陈大燕年老后需要赡养,丽丽依然要履行赡养义务。 来源: 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