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朋友是损友!”河南郑州,一男子有辆80万S320大奔,一30多岁的朋友软

智胜盐究员 2025-12-20 12:35:59

“这不是朋友是损友!”河南郑州,一男子有辆80万S320大奔,一30多岁的朋友软磨硬泡,说要借几天找对象撑面子,男子不好意思拒绝就借了,自己每天打车挤公交,可万万没想到,8个月朋友都没还车,最后他才得知,朋友把80万大奔抵押了3万还债了,男子差点没气晕过去。 郑先生事业有成,出人头地的他直接花80万,买了辆S320大奔,开着谈生意办事,一时风光无限,让他享受到了功成名就的滋味。 这天,朋友小陈突然来访,寒暄过后,小陈突然提出借车开几天。 郑先生瞠目结舌,他没想到自己的朋友这么没边界感,俗话说“老婆和车概不外借!场面上的人谁不懂呀,小陈咋好意思开口? 再说了,他的车可不便宜,80万呢,他自己开车都很小心,很爱惜,不是他小气,借给别人他真不放心。 而且,如果小陈开车出了交通事故,那不得他这个车主给他收拾烂摊子吗? 没钱买车,就努力挣钱买,借别人的车开几天,他的脸可真够大的。 郑先生想都没想,拐弯抹角拒绝了,说这几天他正好用车,不太方便,他以为小陈一定会知趣的打消借车的念头,可万万没想到,他太高估他的厚脸皮了。 被拒后的小陈,还是三两两头跟郑先生借车,他借车的借口是,他三十好几了,也没个女朋友,现在的女人,都虚荣势利的很,如果没一辆豪车充面子,女人都不拿正眼瞅他,作为朋友,难道郑先生忍心看着自己打光棍? 郑先生又好气又好笑,借车去泡妞?亏小陈想的出来,即使把女人追到手了,被发现车是借的,最后不也得吹吗? 可郑先生这个人好面子,小陈磨磨唧唧几次后,他也不好意思在拒绝了,就同意把车借他开几天。 郑先生家里不是有好几辆车轮流代步,他把大奔借给小陈后,自己就得打车挤公交,非常不方便,可谁让自己交了这么个厚脸皮的朋友,又不懂拒绝呢!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出乎郑先生的意料,小陈明明说好只借几天可8个月了都没还车。 这期间,郑先生一个劲的催还,因为他每天出行太不方便了,但小陈每次都找借口推脱。 最后,郑先生急眼了,小陈一看瞒不住了,这才跟郑先生说了实话,说他把郑先生80万的大奔抵押了3万块钱还债了。 郑先生一听,差点没背过气去,他恨不得给小陈一耳刮子,他真是造孽呀,怎么就交了个这样的朋友,他决定,以后跟他各奔东西,再不会有瓜葛。 小陈说他也很后悔,正在筹钱赎车。 郑先生花80万买的奔驰,那是他辛苦打拼来的成果,是面子也是里子,结果被小陈这个“朋友”借去,一借就是8个月,最后还发现车被抵押了,换谁不得气得跳脚?这哪是朋友啊,简直是“坑友”“损友”! 小陈这人,脸皮是真厚。自己没本事买车,就想着借别人的车去泡妞,还说什么“女人都虚荣势利”,好像借辆车就能骗个媳妇似的。 可就算真靠这车骗到了,纸包不住火,真相大白那天,不还得散伙?再说了,郑先生一开始拒绝得明明白白,他倒好,软磨硬泡,死缠烂打,把郑先生的不好意思当成了软柿子捏。这种朋友,交着有啥用? 郑先生呢,也是太要面子了。明明心里一百个不乐意,可架不住小陈几句好话,就松了口。 结果呢?自己每天打车挤公交,车没了,朋友也没了,还差点赔进去80万。这教训,够深刻的吧?有时候,咱们就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怕被人说“小气”“不够意思”,可真正为你着想的朋友,哪会这么逼你? 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交友得擦亮眼睛!那些只知道索取、不懂得珍惜的朋友,趁早远离。 真正的朋友,是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不会让你为难,更不会把你往火坑里推。 还有啊,自己的东西,得守住了。车、钱、房子,这些都是咱们的血汗钱换来的,不能随便借出去。借出去容易,收回来可就难了。 万一像郑先生这样,车没了,钱也没了,朋友还成了仇人,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说啊,交朋友得交心,别光看表面;自己的东西,得守好,别轻易借出去。咱们得学会保护自己,别让那些“损友”钻了空子! 《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小陈仅享有车辆使用权,却将郑先生价值80万的奔驰车抵押3万元还债,属于典型的无权处分行为。根据《民法典》第311条,所有权人郑先生有权直接追回车辆。 抵押方没核实车辆权属,如行驶证、车主身份,甚至拆除GPS,不符合“善意”要件。 80万车辆仅抵押3万元,不足4%,远低于合理价格,违反“合理对价”原则。 因此抵押无效,郑先生可要求抵押方立即返还车辆。 如果车辆损坏或无法追回,小陈需赔偿车辆实际损失,如贬值、追车费用。 如果小陈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将代为保管财物占为己有,或与抵押方合谋则涉嫌诈骗罪。 郑先生无需理会“赎车”勒索,应立即起诉小陈及抵押方,主张返还车辆并索赔损失。法律绝不保护非法抵押,车主维护合法权益有明确依据。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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