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新规强制实行,类似身份证管理12月9日,市监总局发文,正式批准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措施,并于2026年5月1日开始执行。这两条法规文件的出台对民用无人机有什么意义?是否会遏制民用无人机的进一步发展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有哪些标准?《要求》明确了民用无人机的登记和激活流程。具体要求为无人机系统要在显著位置有实名登记和激活的相关要求,并且系统要具有激活、取消激活、交互便捷、实名登记、提醒硬件更新等具体功能。明确登记的信息内容包括:无人机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产品识别码\序列号以及使用用途等。而且文件明确要求无人机所有者必须要在使用前完成各项信息的登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做了哪些要求?《规范》主要作用是要达到“在哪里”和“谁在飞”的目的。《规范》主要是保证民用无人机在运行过程中的可监控性和安全性,从技术层面解决无人机“谁在飞”“在哪里”的监管问题。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应同时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规范》还规定,如果无人机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或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立刻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同时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 方便后续监督监管。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充足缓冲时间对于已销售的无人机《规范》提到设备生产厂家须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完全满足本文件要求方可实施运行。《要求》规定,新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确保使用者有充足时间完成补登记和激活操作。两项政策文件的发布将大大完善无人机监督管控的程序,通过加强“源头登记”-“飞行识别”环节,有效降低“黑飞”“乱飞”违法违规行为降低无人机闯入机场净空区、军事禁区、人口密集区等敏感区域的风险,保障公共安全和空域秩序。发展促进低空经济绝不是允许“黑飞”“乱飞”无所顾忌的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无人机在物流配送、农林植保、应急救援、航拍测绘等领域发挥着突出的作用,无人机操作者在运行过程中不能有侥幸心理和无所谓的心态,更不能有漠视法律法规利用无人机做出违法违规使群众利益受到伤害的事情。两项措施的强制实施,倒逼无人机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嵌入身份识别模块、完善激活认证机制,推动行业技术标准升级。
无人机新规强制实行,类似身份证管理12月9日,市监总局发文,正式批准发布《民用无
欧阳书秋叶
2025-12-15 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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