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宣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如何看待这一结果?带来什么法律启示? 12月11日上午,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宣判。 上午9:23,被害犬只西高地犬Papi的主人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该案于2023年10月26日开庭审理,后历经九次延审。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本案中,包括她在内共有11名被害犬只的主人作为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一人谅解。对李女士来说,陪伴了她13年的Papi并非一件普通的“财物”,而是一名家庭成员。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这件事没有“胜利”可言:“我真正的诉求是希望我的小狗回到我身边,但已经不可能了。” 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多只宠物犬中毒身亡。该小区居民李女士的爱犬,13岁的白色西高地犬Papi是被害犬之一,因接触浸泡过剧毒氟乙酸钠的鸡脖,于9月14日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悲痛万分的李女士辞职,四处奔走讨公道。 ------------------------------------ 投放外来物种有害生物,法官怎么看?
北京法院开了个不好的先例,狗扰人、咬人、伤人、致死你们不管不问。狗被除了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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